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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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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可進(1536年—1605年),惟正練溪南直隸徽州府休寧縣石田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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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歲中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二十一年(1593年)授石首縣知縣。河決賑饑,全活萬計。榷使煽虐,引法折之。播州賊叛,先事為備,邑賴以安。未幾,河復決,汪可進已升南京戶部主事,為留塞河決乃去。及任庾政,禁預借,清改折,羨金悉歸公帑,卒于官,年七十。先是母患眼病,百方扶掖,中夜聞欷吁声,必披衣就省。兄弟析產故業,盡推予仲季,所得脩脯,三分之。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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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著有《四書宗旨》、《書經主意》、《公餘草就》、《上計隨筆》、《善惡報應錄》、《淑艾齋尺牘》等書[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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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平山公汪燿,母韓安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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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徽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