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沔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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沔阳府元朝时设置的

宋朝时为復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併入元朝版圖。至元十五年(1378年),改復州为沔陽府,治所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荊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門市洪湖市等地区。下辖玉沙县景陵县2县。龍鳳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陽府劃歸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陽府為沔陽直隸州[2]

参考文献

  1. ^ 《元史》卷五十九 地理二:“沔陽府,唐復州,又改竟陵郡,又為復州。宋端平間,移州治于沔陽鎮。至元十三年歸附,改為復州路,十五年升為沔陽府。”
  2. ^ 《明史》卷四十四 地理五:“沔阳州,元沔阳府,属荆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州,以州治玉沙县省入,直隶湖广布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