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沔阳府,元朝时设置的府。
宋朝时为復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併入元朝版圖。至元十五年(1378年),改復州为沔陽府,治所在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荊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門市、洪湖市等地区。下辖玉沙县、景陵县2县。龍鳳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陽府劃歸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陽府為沔陽直隸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