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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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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楠
沈大楠

《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沈大楠石刻像


大明廣東惠州府知府
籍貫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民籍
字號 字景明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親屬 (子)沈紹慶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沈大楠,字景明,直隸崑山縣(今江苏省昆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進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改吏部主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官至廣東惠州府知府。

家族

祖父沈存,知縣;父沈湞,贈奉政大夫南京吏部郎中[2]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翔
福建延平府知府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上任
繼任:
裴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