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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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律令》(養老律令ようろうりつりょう yōrō ritsuryō)是古代日本中央政府的基本法典,由十卷十二篇的與十卷三十篇的令組成。自天平宝字1年(757年)開始施行(時孝謙天皇在位),廢止於明治維新,期間大約是1100年;也是日本史上歷史最長的明文法令。律已大半散佚,令大部分尚存於《令义解》中。

養老律令》是日本養老二年(718年)起藤原不比等開始根據《大宝律令》做了一些修訂而成。

篇目

  • 第一 名例律 上
  • 第二 名例律 下
  • 第三 衛禁律、職制律
  • 第四 戶婚律
  • 第五 廄庫律、擅興律
  • 第六 賊盜律
  • 第七 鬪訟律
  • 第八 詐偽律
  • 第九 雜律
  • 第十 捕亡律、斷獄律

  • 第一 官位令
  • 第二 職員令、後宮織員令、東宮織員令、家令織員令
  • 第三 神祇令、僧尼令
  • 第四 戶令、田令、賦役令、學令
  • 第五 選敘令、繼嗣令、考課令、祿令
  • 第六 宮衛令、軍防令
  • 第七 儀制令、衣服令、營繕令
  • 第八 公式令
  • 第九 倉庫令、廄牧令、醫疾令、假寧令、喪葬令
  • 第十 關市令、捕亡令、獄令、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