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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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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人龍(?—?),字霖雨,號荆阳,南直隶安庆府太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初授戶部主事,以犒边奏績,榷税浔江,賈人德之,为立祠焉。升黄州府知府,调武昌,轉本省督学副使[1][2],衡文持正,不尚纎巧,楚士如劉民悦李應選吳裕中皆其所拔前矛。校士公明,众论肃服。以艱歸,起補陕西潼关兵备右参议[3][4],转廣西桂林道副使[5],苗猺大讧,人龙修战船,缮城郭御之。崇祯中,歴分廵湖南道按察使,升湖廣右布政,引疾乞休归。

参考文献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万历四十一年三月,升广平府等府知府南居益、马人龙为按察司副使,并提督学政,居益山东、人龙湖广。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三十五》:万历四十三年八月,湖广巡抚梁见孟奏将提学副使马人龙升补湖南道参政,报可。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四十二》:万历四十四年二月,升原任广东参政朱爕元为陕西按察使,湖广副使马人龙为山西参政。
  4.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九》:天启二年十二月,起降原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马人龙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潼关兵备。
  5.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三》:天启七年四月,起补原任陕西按察司副使马人龙于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