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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應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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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應極
大明
籍貫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出生八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崔應極(1496年—?年),字建之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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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二,由縣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河南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一名,第三甲第十三名進士[1][2]。任江西撫州府推官,擢户部主事,謫開州州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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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崔浩。祖父崔珽,知县,贈文林郎。父崔敖,兵馬指挥,封文林郎。前母于氏,贈孺人;母张氏,封孺人。具庆下。兄應辰,典膳;弟應昌、應聘、應怡、應恪[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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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戴金
明朝撫州府推官
嘉靖三年任
繼任:
李鳳
曹州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