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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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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灼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字號字用晦,號履齋
出生壬申九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瞿氏
親屬(子)志文、志孝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曹灼(?—?),字用晦,號履斋,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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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江西撫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丁父忧归。卒年七十四[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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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曹良瑛;祖父曹㫤,訓導 封兵馬指揮;父曹獻,兵馬司指揮。母王氏(贈孺人);繼母屈氏[4]。兄曹逵(知府);弟曹炫、曹炜、曹焕、曹爌,俱生员;曹焴、曹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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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直隶太仓州志》:曹灼字用晦,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抚州府推官,甫至,有豪某以事诬临州令,灼置之法。又奉新豪强娶里中女,不从,诬以盗,毙其父。灼讯之,豪贿以金,灼不为动。金陵人有杀从父者,其亲御史庇之,灼曰:吾不为权贵挠三尺法也。竟坐死。复擢刑部,声著西曹。丁外艰归,闭门校方书,曰:吾当以政之活人者,为医之活人者。居乡徒步,从一平头奴,人目为田舍翁,卒后囊橐萧然,年七十四。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