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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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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品(16世紀—1628年),雲鄉陝西西安府高陵縣郭下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仙品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的舉人[2],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長治知縣,革除日送樣版絲綢的舊例;陞為揚州江防後減免布商稅金,又緝拿江畔的盜賊。不久他轉為承天知府,其時發生楚宗劫槓案,楚藩宗室朱蘊鉁、朱蘊鍧打死湖廣巡撫趙可懷,他上疏請求用刑正法,朝廷委派他監斬,人民為之稱快,擢為湖廣沔陽道副使時因母親去世回鄉。

服闕後李仙品補任四川川北遵義道副使,適逢有流寇攻打重慶府成都府,他奉命監軍,並身先士卒,追擊敵軍到納溪,搗破其在永寧的巢穴,斬殺賊首奢崇明,蜀地因此平安。此後他擢任偏沅巡撫,討伐安邦彥獲勝,因病還家時路經承天,當地居民都沿江哭泣。崇禎元年(1628年)去世[3],五年(1632年)時得賜祭葬,追贈兵部右侍郎[1]

引用

  1. ^ 1.0 1.1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五·人物傳上》:李仙品,字雲鄉,縣郭下里人,萬厯乙未進士。初知長治,舊例於道府縣日送樣綢一疋,力請革除,剔舊弊、除俸羨,擢揚州江防,減冒布商人之稅,嚴緝江賊。知承天府,楚府宗藩毆死巡撫,具疏請旨以正典刑,委授監斬,庶民稱快之,即擢沔陽道,以母憂歸;起補川北遵義道,會有賊猖獗虐屠重慶,蹂躪成都,奉敕監軍親冒矢石,身先士卒追北納溪,搗穴永寧,翦其賊首奢崇明,全蜀奠安。擢湖廣偏沅巡撫,復討安賊獲勝,尋以告疾還家,路經承天,故老士民沿江涕泣,卒之日風雨晦冥,人咸異之。崇禎五年欽賜祭葬,敕贈兵部右侍郎。
  2.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六·科貢間傳》:(萬曆)辛卯科(舉人)二人 李仙品 見進士
  3.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八》:(崇禎元年丙辰)原任偏沅巡撫都御史李仙品卒。

參考文獻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五·人物傳上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六·科貢間傳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八
官衔
前任:
蕭汝芳
明朝長治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李獻明
前任:
常裕
明朝承天府知府
1603年-1605年
繼任:
劉洪謨
前任:
楊述中
明朝偏沅巡撫
1624年-1625年
繼任:
閔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