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農委會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研究報告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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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提出質疑污走公款,但未有實際證據,已遭張善政提告誹謗[编辑]

應加入最新新聞動態,讓除了台灣以外的民眾有知的權利。 新聞連結如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01/2329061.htm--AgaJJH.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6:33 (UTC)[回复]

如果你有這種想法,建議你直接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5:04 (UTC)[回复]
更新過了,屢遭惡意刪除--AgaJJH.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4:20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2-09-01[编辑]

请求已拒绝

{{Merge|1=張善政|time=2022-09-01T09:06:34+00:00}}--36.225.200.7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06 (UTC)[回复]

未完成:请直接发起移动请求,不应在此放置{{editprotected}}和{{merge}}。若需要协助放置{{merge}},请提出编辑请求并在理由栏说明移动理由。HotaruTalk 2022年9月7日 (三) 20:19 (UTC)[回复]

條目命名[编辑]

@Anghualee您如果有點進去看移動日誌編輯摘要的差異連結Special:Diff/73464378,就可以找到這六個字,還都是在報導標題,何來找不到之說?鏡週刊報導固然沒有提及此六字,但編輯歷史很明顯可以判讀出,那是後來其他編輯者替換了參考來源。另外,版本73464378的編輯摘要也提到原命名有原創研究的疑慮,因此本人改為至少經當地兩大媒體使用的「張善政抄襲案」一詞,較符合命名常規常用名稱一節。請問您能否找到世界上任何地域(當然不一定要台灣的,但是此事在台灣以外有關注度嗎?)其他著作,在維基百科條目建立之前,使用此一名稱的證據?如果能找到,本人百分之百支持按先到先得原則移動。--S099001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21:58 (UTC)[回复]

LTN 半可靠而已啊。提原創研究的不就是你嗎,你是當事人,幹嘛意圖要假裝跟你沒關係,假裝是魁儡又沒有加分。--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22:49 (UTC)[回复]
首先,編輯歷史很明顯可以看出版本73464378跟移動到「張善政抄襲案」都是我的編輯,根本無法「假裝沒關係」,也從未有「意圖假裝沒關係」的意思,如果文字敘述不當,還請見諒。但是個人認為傀儡是嚴重的指控。再來,以Google搜尋來看,"張善政研究案抄襲門"根本只有維基百科使用,"張善政抄襲案"則不只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報(同意LTN半可靠,個人認為傳統紙媒的線上版可靠程度跟紙本版完全無法相比),還有臺灣各大媒體如蘋果新聞網[1]、中時[2]、華視[3]、TVBS[4]、風傳媒[5]都使用這個稱呼。如果您要拿來源不完全可靠,來指「張善政抄襲案」命名不適合,也該從可靠來源尋找新的名稱,個人實在無法贊同移動回舊的原創標題。--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0:12 (UTC)[回复]
LTN 半可靠這不是你同意,是社群共識好嗎,你多久沒看爭議來源了。我把你列出來的清點一次好了,雖然我覺得是浪費時間。
  • LTN:訪問沈慧虹:"在面對張先生這個事情"YouTube上的视频,始於1分43秒。外帶一題,這篇新聞分在"政治",所以半可靠。
  • UDN:訪問柯志恩:"這一次的事件"YouTube上的视频,始於0分09秒
  • 蘋果:訪問沈慧虹,同 LTN
  • 中時:內文:张善政抄袭争议,一手來源臉書內文:弊案
  • 華視:訪問黃瓊慧:"凌濤只是想把張善政抄襲案通通都聚焦在自己身上"
  • TVBS:訪問柯文哲,內文無
  • 風傳媒:一手來源臉書內文無
這些很多都是記者自行填加,排列組合出來的,基本上幾乎都是一手資料。人家記者有新聞自由可以加油添醋,我們基本上是要注意Wikipedia:誹謗的。
講到誹謗,你沒感謝我還沒想起來。那個註解你不處理的話我基本上要砍掉段落了,加 notelist 只是為了讓條目不出現錯誤訊息而已。--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1:45 (UTC)[回复]
將「張善政抄襲案」放瀏覽器 Ctrl + F ,在網頁中就找得到內容,如果媒體編輯沒有事後改的話。如果只能用該頁的可靠來源,會提到這件事的,大概只有中央社吧?目前個人有看到幾篇中央社報導,他們好像沒有名詞式的用法,都是寫「遭指抄襲」、「涉抄襲」。如同前述,「張善政研究案抄襲門」基本上沒人用,如果硬要我選一個名稱,同時也要留意誹謗問題,會更傾向「張善政抄襲門」。目前網路來源有評論(觀點來源)使用。
您從張善政條目移回來的內容,其實是個人嘗試把這個條目精簡、改寫後,移到那邊去的東西。這些東西要放在哪呢?以現有篇幅和內容敘述,放在張善政主條目略嫌瑣碎,但是現在內容豐富程度來看,個人又覺得不適合獨立成條目。其實我更傾向整個條目砍掉,把重要的併回張善政和2022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議題章節。
您要把段落砍掉,不知道砍的是哪些部分呢?尊重您的想法,個人看法是「其他人回應」章節可以把「A錢指控」移列到張善政回應前面(因為張善政似乎只有對A錢回應,引用沒出處他就沒回,是以若將A錢指控刪除,張善政回應一節也有內容要相應地刪除),「其他人對研究案貢獻的看法」(如農委會承辦人)就沒什麼必要留下。當然,沒有指使您做真人傀儡,按此編輯的意思。--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9:16 (UTC)[回复]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324139 依據貴網站 命名常規 名從主人--36.225.203.31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6:02 (UTC)[回复]

中央社使用張善政研究案[6],改名不易於辨識搜尋,也不合乎名從主人,閣下舉證網站疑似斷章取名。--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5日 (日) 03:13 (UTC)[回复]
@Chinuan12623請說明為何執意使用農委會用詞命名,此有違命名原則易於識別。--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5日 (日) 11:09 (UTC)[回复]

*拿指控爆料為名是很遭糕之事,案是農委會標案,農委會怎稱此案,就以此為正名,沒什疑問。上另有人附從-名從主人,不是嗎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2:18 (UTC)[回复]

上面討論並未以農委會用詞達成共識,在進行重大更改之前,應該尊重此前討論,多次勸戒無效,將提交移動保護。
另外農委會用詞無法辨識搜尋,農委會用詞是案件專有名詞,不符合名從主人,閣下附件來源中央社用詞也不是這個,只有農委會在用而已。--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6日 (一) 00:05 (UTC)[回复]

*依​1·農委會正名 2·名從主人 3·討論頁此-移動討論頁-項示較多數 ),F君莫再擅修更名。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0:17 (UTC)[回复]

在編輯戰中,應該要回退至原本命名,整串討論和編輯只見閣下一人堅持使用農委會用詞。--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6日 (一) 00:21 (UTC)[回复]
提醒 1·討論頁此-移動討論頁-項示以農委會名較多數 2·更名為農委會名,是他人先為之,而本人認為合宜續之。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0:38 (UTC)[回复]
好 我不會再作移動,但您的合宜續之查證並非如此,移動日誌[7][8][9],此前也有編者多次更名張善政抄襲案,張善政研究案門才趨於共識,之前閣下與@Cmsth11126a02 將抄襲改成研究案,為避免誹謗可以理解,但改名成農委會案件專有名詞,這並無討論也違命名原則,單只兩位編輯傾向很難認同這是社群共識。另請此頁面相關討論者提出高見@葉又嘉@S099001@Anghualee。--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6日 (一) 01:19 (UTC)[回复]
我不是完全支持農委會案件命名,對我而言研究案門/農委會案件兩者皆可。--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1:23 (UTC)[回复]
(=)中立:個人並無高見。我原先移動原因是此條目為「一個事件」,所以在我做出這個移動的時間點討論命名常規中名從主人時,此條目應屬「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的「一個事物」,加上該時間點並無任何可靠來源,所以我在那個時間點依據「先到先得」原則進行維護。不過當時移動的後續討論中,此條目的建立者並不反對移動,因此已無理據依「先到先得」進行相關維護,接下來依照條目討論共識執行便是。也就是前一次移動戰已經結束,明顯與9月22日才開始的移動戰是兩回事。--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0:15 (UTC)[回复]
如果使用「研究案」結尾(反對「研究案門」,要這樣寫不如寫「研究門」),願表支持。個人覺得,這種計畫中主持人通常不會自己跳下去做研究、寫報告,因此現在「農業電子化...報告疑義案」的標題對計畫主持人張善政而言,或許較為公允。但是維基百科討論條目命名是否需要考慮這種理由、這個標題是否符合命名常規,都還有討論的空間。--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14 (UTC)[回复]
新命名不符合維基百科常規而且太長。現在的新聞大多只能僅供參考不是他們怎麼寫就依據。另外不少條目都不是從官方命名,舉2例:2022年台東地震以及北迴線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都有機關單位的「命名」,但都是從維基百科命名原則Mafalda4144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1:43 (UTC)[回复]

*用農委會9/16自身部門之記者會簡報來正名條目,不管在維基用-農委會研究案丶農委會報告,均可搜尋到此條目。故條目名稱長不是重點 ,而是在1·正確 2·可易搜尋到。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5:39 (UTC)[回复]

已經一段時間沒人把條目移動來移動去了,如果名字定下來了,底下模板的內連名稱也請一併修改。--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0:56 (UTC)[回复]

關於「其他回應」一節[编辑]

因為該章節組織鬆散,羅列各界人士不明顯相關意見過多(如「張善政幫宏碁建造出世界級的資料中心」),於此徵求意見。建議對該章節採取以下任一措施:

  1. 標題改為「各界評論」,並增加更多方評論,或
  2. 直接刪除該章節,只考量計畫主持人回應有提到「不是學術論文」,故保留「民主進步黨指,這是學術倫理及個人誠信的問題。」這一句,並移置「結案報告爭議」一節,「又指2009年的研究案報告書...」一句之後(亦即移到「《鏡週刊》記者曾盈瑜指出」段最後)。

--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03 (UTC)[回复]

民進黨的"這是學術倫理及個人誠信的問題"是相關的,而"相信張的能力、為人和操守"是不明顯相關的?你這分類很微妙。你該不會是想借故直接刪掉"張善政當年的農委會計畫中翻譯引用文獻不是抄襲"這種直接相關內容吧。--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20: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