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Nice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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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Nicestart!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我希望您喜欢这里,并决定留下来。遗憾的是,您最近创建的一个或多个条目,例如鄭凱名,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一些方针,因此条目可能很快被删除。

您可以读读名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页面;若您在编辑条目时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里,有经验的维基百科人会为您解答任何问题。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户页中加入{{Helpme}},很快就会有维基人前来为您解答问题。这里还有一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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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5 (UTC)[回复]

鄭凱名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请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您有疑问,可以使用IRC即时聊天与在线的管理员交谈。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也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5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编辑]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鄭凱名」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3:34 (UTC)[回复]

侵权处理请与相关管理员或提删人员联络[编辑]

请不要将无关话题提交到无关页面里—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3:41 (UTC)[回复]

你好。维基百科社区不是一个很严谨的机构,本人更非管理团队成员之一,主要的管理人员在维基基金会。说到你提交的这个条目,希望你可以用你自己的话以中立的观点去表述问题,另外请不要复制未有宣布采用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的百科网站(如百度百科)的内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4:11 (UTC)[回复]


鄭凱名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请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您有疑问,可以使用IRC即时聊天与在线的管理员交谈。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也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8:14 (UTC)[回复]

关于条目郑凯名[编辑]

你好,我是提报速删此条目的维基人,条目不仅格式错误,尚未维基化,且有许多宣传性语句,公众评价、传媒追访、个人荣誉均未给出相应参考来源,阁下在下面仅仅是列出了这个报纸那个媒体的,这让我们如何查证?如果您希望保留此条目,我建议您删去宣传性词语例如“凭借他的个人经验”云云,再找出相关媒体报道作为来源以确保关注度,最后再将格式弄对,参考其他人物条目的格式来做。-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9:38 (UTC)[回复]

1)格式錯誤我可以修改使文字維基化

2)公眾評價,傳媒追訪是確有其事,請問鄭生如沒有貢獻的話何以會有公眾評價和得到傳媒追訪?傳媒追訪一字我可以改為媒體報導!憑藉他個人經驗在香港並不屬於宣傳性語句(香港稱語句為口號)

3)請問哪兒有個人榮譽的字眼?我文中所提到的是專業資格,如鄭生沒有這些資格又如何培訓和貢獻社會?

4)我提出的報章雜誌就是讓您們可以查證,您們可以前往該報章雜誌搜索相關新聞!

5)我會參考其他人物條目作出修改,但我需要您們幫助及給予相當時間,所以請不要把條目刪除!

6)我明白維基百科不論讀者或是管理團隊均來自世界各地,而當中自然有不同的寫作文化,所以我也希望您們能夠包容我們香港區的寫作文化與您們的有所不同nice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11 (UTC)[回复]

你说他有众多荣誉、众多资格、众多媒体追访、众多公众正面评价,那么,请拿出来源。你列出一大堆报章、媒体的名字来让我们查证,我上哪查证去?如果网络媒体则请依照参考格式列出网址,纸质报章请按照格式列出哪日什么报纸第几版什么标题。另外,留言请去我的讨论页,你在你的讨论页留言我是看不到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3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编辑]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鄭凱名」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4 (UTC)[回复]

好了[编辑]

好了,甭争什么广告了,你这明明就是从什么伊利百科抄来的嘛。直接提报侵权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6 (UTC)[回复]

==鄭凱名==

  你提出的論點根本不能成立,請看清楚用戶名稱,雖然多了007,但伊莉百科那篇就是我新增上去的,既然她們都

能接受,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貴百科全書就是不接納而且不斷地提出留難和針對?難道是為反對而反對?我提出的理 據在之前已經解釋清楚,所以也不再此多說!!!!!!!!nice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5:42 (UTC)[回复]

RE[编辑]

简而言之一句话,维基百科不接受从别的网站抄的东西。就算那篇也是你写的,那也是有浓郁的宣传气息。建议你还是先看看编辑手册,掌握一下基本的维基代码,你弄得我讨论页很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6:49 (UTC)[回复]


我相信我已經說得很清楚,那篇"東西"是我親自撰寫,而我只是先在別的百科全書發佈,所以不能用"抄"來形容,而且我已經大幅度修改,如果遣詞用字讓您們看不順眼的話,我可以再修改,格式不對我也可以修正,資料來源不完整我可以補充,但是閣下一下子把我辛苦撰寫的條目斷定"侵權"然後移至刪除頁面,請問我又如何編輯修改呢?我也是新手,第一次創建條文,可是您們這樣子來評價我的文章又不給我把原文修改的機會,請問對我公平嗎?誰不曾犯錯?誰沒有經歷新手階段?為什麼我就沒有更正文章的機會?我真的這麼利害單單數段說話就能弄亂你的討論頁?請問你的討論頁哪裡亂了?nice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6:27 (UTC)[回复]

给你一个例子吧,马化腾,你就照着这个条目做,不要有宣传的信息在里面。你原来的那个肯定是属于侵权,如果要证明伊利百科也是你写的那流程非常麻烦也用不着。-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9:5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