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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Nice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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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Nicestart!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我希望您喜欢这里,并决定留下来。遗憾的是,您最近创建的一个或多个条目,例如郑凯名,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一些方针,因此条目可能很快被删除。

您可以读读名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页面;若您在编辑条目时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里,有经验的维基百科人会为您解答任何问题。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户页中加入{{Helpme}},很快就会有维基人前来为您解答问题。这里还有一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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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5 (UTC)[回复]

郑凯名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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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请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您有疑问,可以使用IRC即时聊天与在线的管理员交谈。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也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5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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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郑凯名”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3:34 (UTC)[回复]

侵权处理请与相关管理员或提删人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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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将无关话题提交到无关页面里—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3:41 (UTC)[回复]

你好。维基百科社区不是一个很严谨的机构,本人更非管理团队成员之一,主要的管理人员在维基基金会。说到你提交的这个条目,希望你可以用你自己的话以中立的观点去表述问题,另外请不要复制未有宣布采用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的百科网站(如百度百科)的内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4:11 (UTC)[回复]


郑凯名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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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请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您有疑问,可以使用IRC即时聊天与在线的管理员交谈。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也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8:14 (UTC)[回复]

关于条目郑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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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提报速删此条目的维基人,条目不仅格式错误,尚未维基化,且有许多宣传性语句,公众评价、传媒追访、个人荣誉均未给出相应参考来源,阁下在下面仅仅是列出了这个报纸那个媒体的,这让我们如何查证?如果您希望保留此条目,我建议您删去宣传性词语例如“凭借他的个人经验”云云,再找出相关媒体报道作为来源以确保关注度,最后再将格式弄对,参考其他人物条目的格式来做。-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9:38 (UTC)[回复]

1)格式错误我可以修改使文字维基化

2)公众评价,传媒追访是确有其事,请问郑生如没有贡献的话何以会有公众评价和得到传媒追访?传媒追访一字我可以改为媒体报导!凭借他个人经验在香港并不属于宣传性语句(香港称语句为口号)

3)请问哪儿有个人荣誉的字眼?我文中所提到的是专业资格,如郑生没有这些资格又如何培训和贡献社会?

4)我提出的报章杂志就是让您们可以查证,您们可以前往该报章杂志搜索相关新闻!

5)我会参考其他人物条目作出修改,但我需要您们帮助及给予相当时间,所以请不要把条目删除!

6)我明白维基百科不论读者或是管理团队均来自世界各地,而当中自然有不同的写作文化,所以我也希望您们能够包容我们香港区的写作文化与您们的有所不同nice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11 (UTC)[回复]

你说他有众多荣誉、众多资格、众多媒体追访、众多公众正面评价,那么,请拿出来源。你列出一大堆报章、媒体的名字来让我们查证,我上哪查证去?如果网络媒体则请依照参考格式列出网址,纸质报章请按照格式列出哪日什么报纸第几版什么标题。另外,留言请去我的讨论页,你在你的讨论页留言我是看不到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3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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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郑凯名”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4 (UTC)[回复]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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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甭争什么广告了,你这明明就是从什么伊利百科抄来的嘛。直接提报侵权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20:36 (UTC)[回复]

==郑凯名==

  你提出的論點根本不能成立,請看清楚用戶名稱,雖然多了007,但伊莉百科那篇就是我新增上去的,既然她們都

能接受,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贵百科全书就是不接纳而且不断地提出留难和针对?难道是为反对而反对?我提出的理 据在之前已经解释清楚,所以也不再此多说!!!!!!!!nice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5:42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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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一句话,维基百科不接受从别的网站抄的东西。就算那篇也是你写的,那也是有浓郁的宣传气息。建议你还是先看看编辑手册,掌握一下基本的维基代码,你弄得我讨论页很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6:49 (UTC)[回复]


我相信我已经说得很清楚,那篇"东西"是我亲自撰写,而我只是先在别的百科全书发布,所以不能用"抄"来形容,而且我已经大幅度修改,如果遣词用字让您们看不顺眼的话,我可以再修改,格式不对我也可以修正,资料来源不完整我可以补充,但是阁下一下子把我辛苦撰写的条目断定"侵权"然后移至删除页面,请问我又如何编辑修改呢?我也是新手,第一次创建条文,可是您们这样子来评价我的文章又不给我把原文修改的机会,请问对我公平吗?谁不曾犯错?谁没有经历新手阶段?为什么我就没有更正文章的机会?我真的这么利害单单数段说话就能弄乱你的讨论页?请问你的讨论页哪里乱了?nice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6:27 (UTC)[回复]

给你一个例子吧,马化腾,你就照着这个条目做,不要有宣传的信息在里面。你原来的那个肯定是属于侵权,如果要证明伊利百科也是你写的那流程非常麻烦也用不着。-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9:5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