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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 (19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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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1908年8月—2006年1月19日),原名李國華,男,江西永新人,中国政治人物。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十六大特邀代表,中國作家協會會員。[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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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化。192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永新参加工会并任工会小组长,永新县小江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宁冈县磐市区委书记、县委常委,少共宁冈县委书记,少共湘赣省委委员,中共酃县县委书记,中共永新县委书记。1934年任红六军团政治部民运部部长,中共永顺中心县委书记,中共湘鄂川黔边区省委委员、边区少共省委书记。参加了长征

抗战时期,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并兼党支部书记,任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科长,在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并兼党总支部干部科科长,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八路军南下支队政治部副主任。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共鄂东区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科科长,中央土改工作团晋绥工作分团团长,中共河南南阳地委书记。

1949年起先后任江西省委委員、省委交通部部长;吉安地委書記兼军分区政委;华中钢铁公司副总经理,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副部长。1954年11月河南省委委員、洛陽市委第一書記。中共八大代表。1956年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第一书记。1958年10月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1960年10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組織部部長。1961年9月-1962年2月兼任中南局监察委员会书记。1964年11月任貴州省委書記處書記、1965年7月兼任貴州省省長。1965年11月-1966年11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1967年2月受冲击下台。1969年當選為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1967年7月-1977年11月任贵州省革委会副主任(1967年12月-1971年5月任贵州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1年5月-1977年4月任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中共十大代表。1977年-1979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79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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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贵州原省长李立在京病逝. 新浪网. [2019-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