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震彝
外观
何震彝(1880年—1916年),字鬯威,号穆忞,室名鞮芬室。江苏省常州府江阴县(今无锡市江阴市)人,生于扬州府甘泉县(今扬州市江都市),清朝政治人物、法学家、史学家、诗人、词人、骈文家,“江南四公子”、“寒庐七子”之一。[1]。
经历
[编辑]自幼聪慧,读书迅速,擅长吟咏。
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第三甲第二十八名同进士出身。授内阁中书。改捐道员,分发直隶候补。
民国二年(1913年)撰写《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何震彝宪法草案》[2]。
因民国局势混乱导致“狂易之疾”,精神失常,民国五年(1916年)卒于北京,年三十七岁。
为人温和恭敬,学养深厚,气度雍容。通晓文、史、诗、词,擅长骈文,旁通金石学。在京师与袁克文、闵尔昌等人唱和诗文,时称“寒庐七子”。
著作
[编辑]家庭及关联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江阴县续志》卷十五·人物·文苑·页四十六
- 民国《江都县续志》卷二十七·寓贤传第九·页九引刘富曾〈何中丞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