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
成立时间 | 200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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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社团法人 |
地址 | |
重要人物 | 理事长:林月琴 秘书长:(从缺) 主任:张祐嘉 |
目标 | 儿童及青少年权益 |
网站 | http://www.youthrights.org.tw/ |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英文:Youth Rights Alliance Taiwan),简称“台少盟”。乃有鉴于国家长期以来缺乏整体性的少年福利政策规划,相关福利经费预算持续受到排挤效应,致使少年福利化约为特殊边缘青少年的残补式福利工作,欠缺建构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多元空间,以及关注青少年权益的政策环境,故于2003年6月30日由励馨基金会号召22个长期从事青少年福利工作团体,共同合组“社团法人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正式成为台湾第一个青少年权益倡导团体。台少盟目前已有46个会员团体,并已发展为台湾青少年及儿少领域主要之政策倡议团体。
台少盟在台湾公民政策倡议团体中拥有数项第一,如:第一个监督少年福利预算经费与青少年政策的团体、第一个倡导青少年创意涂鸦与文化休闲权的团体、第一个推动支持降低投票年龄的成人公民团体,第一个关注儿少新闻报导与推动媒体自律的公民团体、第一个民间自主筹办审议民主学习圈(Study Circle)的青年团体、第一个结合企业零钱捐进行策略联盟募款的青少年公益组织、第一个将儿童少年福利法转变为儿少权益保障法的倡导团体、第一个关注建教生劳动权益并推动法令保障的团体。
台少盟目前主要倡议主轴为推动攸关少年身心健全发展之六大权益,包括“社会参与权”、“文化休闲权”、“健康发展权”、“福利保障权”、“劳动保护权”、“公平受教权”,并积极监督落实各项青少年与儿少福利政策及经费预算,进而唤起社会各界关注青少年政策及投资青少年多元的发展需求。
2020年8月时任秘书长叶大华离职转任监察院监察委员后,秘书长职位持续从缺,曾由刘志洋、林于圣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职务。同时组织运作于2021年底改为理事长制至今。
2024年1月,时任理事长林月琴当选中华民国第十一届立法委员。
成立缘起
[编辑]2003年,叶大华与许多关怀少年权益的青少年福利团体,认为政府资源对于青少年发展权益之溢注不够,故决定成立民间倡议组织[1][2]。
关注议题
[编辑]在要求政府给予青少年更多福利与保障外,台少盟也依据CRC(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精神,替青少年们争取应有的权利政治权利,如降低投票年龄[3]、青少年劳动保障、青少年媒体素养教育、青少年接受教育权利、青少年休息与休闲权利。
外部链接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搶救逃太郎. 远见杂志. 2009-10-01.
...感觉到社会对准大人少年的关注太少,2002年 叶大华催生的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担任秘书长的她指出,96年儿童局36亿的预算里,其中25亿用在儿童医疗、原住民幼托补助,以及发放幼儿教育券,剩下的10亿当中,只有1亿分给少年。
- ^ 少年權益聯盟秘書長葉大華/給年輕人的信〈年輕世代 你也能自己解決困境〉. 中国时报. 2010-07-19.
我算过,国家每天投资在青少年身上的福利预算不到三元,却留给下一代子孙六兆元债务。即使处于如此不公平的弱势,青少年的需求很少被认真对待!我持续推动青少年权益,就是希望能帮助跟你一样的青少年,能活得像他/她自己,因为你们是台湾重要的社会资产,是国家发展的潜力。透过年轻世代的参与及发声,不必等著“大人”去解决社会问题,你们也可以解决自己的困境!
- ^ 王颢中. 降低投票年齡說帖. 2006-03-24 [2013-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