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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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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仪(1487年—1566年),字君肃,号侑溪(右溪),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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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179名进士[1][2],历凤阳、永州、广平推官,升刑部主事,出为福建按察佥事,迁浙江海道右参议,升湖广郴桂兵备副使,嘉靖十七年(1538年)五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晋广西按察使,二十二年八月擢福建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二十四年四月进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奉命征苗,破重寨三十馀所。因麻阳苗贼屡抚屡叛,流毒地方,朝廷下令姜仪会同贵州巡抚王学益一同进兵征剿,王学益进兵失期,姜仪弹劾他故违明命,怠误军机,王被逮赴京,因严嵩严世蕃是王的姻亲,二十七年三月姜仪因首请征兵剿之,久而无功,老师费财,假功掩过,令降三级调外任,贬广东布政司左参议,罢征苗兵,遂称病乞休,诏许回籍冠带闲住,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致仕。家居十八年卒[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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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曰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姜公仪行状》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西通志》:姜仪字君肃,南昌人。正徳进士,历凤阳、永州、广平推官,升刑部主事,出为福建按察佥事,迁浙江右参议、湖广郴桂兵备副使、参政贵州,擢福建布政使。自公俸外,纤毫不以入。籍阅一期,所积羡馀几万两。值建宁大歉,发库藏金及所积羡馀援之,活数万众。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奉命征苗,破重寨三十馀所。先是诏仪会同贵州巡抚王学益并力协征,学益畏忌不进,仪疏劾之,王被逮赴京,分宜严世蕃其姻亲也,嗾言官劾仪师乆费财,责令罢兵,遂谪广东左参议,以疾乞休。家居十八年卒,所著有《周易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