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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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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名(?—1712年),字宾实,湖广保康籍,安徽歙县人,清朝官员。举人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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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江南淮安府山阳县知县。康熙五十年(1711年),任江南乡试同考官。随即因辛卯科场案,被斩于市,为李祥光之后,又一个因科场案被处死的山阳县知县。[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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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场案.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2023-02-22 [2023-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30). 
  2. ^ 《线装经典》编委会编著. 中国那些事儿 明清.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10: 232. ISBN 978-7-5415-4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