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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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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名(?—1712年),字賓實,湖廣保康籍,安徽歙縣人,清朝官員。舉人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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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舉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江南淮安府山陽縣知縣。康熙五十年(1711年),任江南鄉試同考官。隨即因辛卯科場案,被斬於市,為李祥光之後,又一個因科場案被處死的山陽縣知縣。[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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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场案.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 2023-02-22 [2023-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30). 
  2. ^ 《線裝經典》編委會編著. 中国那些事儿 明清. 昆明: 雲南教育出版社. 2010: 232. ISBN 978-7-5415-4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