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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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先(?—1660年),字琳芝琳枝[1]山东掖县(今山东莱州)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崇祯九年(1636年)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授国子监博士。明亡后降李自成,任祠祭司从事。顺治二年(1645年)山东巡抚方大猷疏荐,七月授江西道试御史,风骨冷峻,铁面无私,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以自励。八月,弹劾弘文院大学士冯铨及其子冯源淮不法之事,多尔衮以国事未稳,决定支持冯铨,森先反遭夺官,清初南北党争可说是明末东林党争之余绪。顺治七年,多尔衮死,九年以原官起用。丁艰归,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服阕,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按江南苏松。十四年二月以属役张电臣侵分漕折银两,以循纵被革职,又援引诏款,代求赦免,市恩徇情,被重处,流徙尚阳堡。上免森先流徙,仍复原官。十五年八月奉命查荒河南,卒于任上。著有《椒雨园集》、《李森先谏草》、《天中记游》[2]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44》,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编辑]

  1.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李森先,曾祖允中,寿官;祖相,教授;父元会,庠生。琳枝,礼记房,丙辰年十一月十七日生,掖县籍平度州人,丙子二十四名,会试一百十八名,三甲二百三十四名。吏部观政。
  2. ^ 《清朝御史题名录》 苏树蕃 编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