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炷烽
外观
李炷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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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第2任县长 | |||||||
任期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 |||||||
副职 | 吴成典 → 杨忠全 | ||||||
秘书长 | 翁廷为 → 卢志辉 | ||||||
前任 | 陈水在 | ||||||
继任 | 李沃士 | ||||||
中华民国第4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1年12月20日 | |||||||
选区 |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第3届代表 | |||||||
任期 1996年—1999年 | |||||||
选区 | 金门县选举区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 1953年5月6日||||||
国籍 | 中华民国 | ||||||
政党 | 新党 | ||||||
配偶 | 吴丽凤 |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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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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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名称 | |||||||
繁体字 | 李炷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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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炷烽(1953年5月6日—),金门县金宁乡古宁村人[1][2],新党籍金门县政治人物,曾任金门县县长、立法委员、国大代表。
李炷烽教育界出身,1996年当选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1999年当选第四届立法委员,2001年当选金门县长,并于2005年获得连任。
2009年8月,李炷烽由于涉及金门县政府“考察弊案”,金门地检署以涉嫌贪渎及伪造文书将李起诉,共被具体求处有期徒刑8年2月、褫夺公权7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00万元[3]。
选举纪录
[编辑]年度 | 选举届数 | 选举区 | 所属政党 | 得票数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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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 第一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金门县 | 中国国民党 | 7,977 | 39.19% | ||
1996 | 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金门县选举区 | 新党 | 10,289 | 50.75% | ||
1997 | 第二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金门县 | 9,285 | 41.39% | |||
1998 | 第四届立法委员选举 |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708,465 | 7.1% | |||
2001 | 第三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金门县 | 14,148 | 56.17% | |||
2005 | 第四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17,358 | 54.28% |
参考资料
[编辑]- ^ 金寧鄉古寧村及各村概述. [2022-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7).
- ^ 古寧頭李氏奇房昨祭祖子孫吃頭聯誼 - 金門日報. [2022-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7).
- ^ 出國考察弊案 李炷烽起訴求刑8年2月. 中央社. 2009-08-18.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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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政府 | ||
前任: 陈水在 |
金门县县长 第三、四届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
继任: 李沃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