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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用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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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用荧
大明大理寺评事
籍贯山东东昌府高唐州
出生丁亥年五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梁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李用荧(1527年—?),字汝明,号养虚,山东东昌府高唐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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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五十七名进士[1][2]。户部观政,授浙江山阴县知县,改直隶吴桥县,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升大理寺评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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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璘,州同知;祖父李淮;父李其松,知县。母贾氏[3]。兄用爕(生员)、弟用燿(生员)、用燊、用灯、用煇、用光、用烛、用煌、用熙、用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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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叶可成
明朝浙江山阴县知县
嘉靖三十五年-三十七年
继任:
陈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