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 (景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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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河南固始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辛未进士

生平[编辑]

景泰二年(1451年),中辛未科进士,授监察御史。景泰六年(1455年),天下多灾异,倪敬与同为御史的倪敬杜宥黄让罗俊盛昶六人一同上书,请求皇帝廉政,减少营造。代宗不悦,下书至礼部。礼部官员却赞六人忠君爱国。代宗仍未释怀,不久即诏令都御史萧维祯考察其属,诏命罢御史十六位,均贬为典史。其中汪清为潞城县典史[1]。升应城县知县,再升涿州知州。

英宗复辟后,诏令授十六人知县[2]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钞本,明天启《潞城县志·卷五》:汪清,河南固始人。进士。以御史谪陞知县。
  2. ^ 明史》(卷162):“六年七月,以时多灾异,偕同官吴江盛昶、江阴杜宥、芜湖黄让、安福罗俊、固始汪清上言:“府库之财,不宜无故而予;游观之事,不宜非时而行。曩以斋僧,屡出帑金易米,不知栉风沐雨之边卒,趋事急公之贫民,又何以济之?近闻造龙舟,作燕室,营缮日增,嬉游不少,非所以养圣躬也。章纶、钟同直言见忤,幽锢逾年,非所以昭圣德也。愿罢桑门之供,辍宴佚之娱,止兴作之役,宽直臣之囚。”帝得疏不怿,下之礼部。部臣称其忠爱。帝报闻,然意终不释。未几,诏都御史萧维祯考察其属,谕令去之。御史罢黜者十六人,而敬等预焉;皆谪为典史,敬得广西宜山。英宗复辟,诏皆授知县,乃以敬知祥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