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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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攸(3世纪—326年5月22日),字伯道平阳襄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祖父邓殷,官至中庶子。晋朝官员,得司马越器重,后转河东太守,一度遭石勒所掳,后南奔东晋,官至尚书仆射。邓攸南奔期间曾弃自己亲子以抚育亡弟之子。

生平[编辑]

邓攸七岁时丧父,母亲及祖母不久亦死,少孤的邓攸弟弟同居,并为父母及祖母合共守了九年丧,以孝见称。昔日,祖父邓殷有赐官,由邓攸接受。邓攸长大后,平阳太守打算举他为孝廉,于是劝邓攸辞去所赐王官职位,但邓攸认为这是先人所赐,拒绝了。一次,邓攸去见镇军将军贾混,贾混让邓攸去审理讼案,让邓攸作出判决。不过邓攸却不看,说:“孔子说过;‘我审案和其他人一样,但我想作的是让讼案消失。’”贾混认为他很特别,将女儿嫁了给他。后邓攸获中正举为灼然二品,授官吴王文学。后转任太子洗马,又转为东海王司马越参军。东海王越钦佩他的为人,特别让他任东海世子文学、吏部郎。后曾任司马腾长史,转任河东太守。

永嘉末年,邓攸遭石勒部队所俘,而石勒怨恨诸二千石官,听闻邓攸在营中就命人召他来,想要杀死他。邓攸去到后,守门人是攸当吏部郎时的守门者,记得邓攸,而邓攸又求纸笔作辞。守门人等到石勒心情好时将文辞呈上,石勒看重这份文辞,就不杀他。石勒倚重的长史张宾曾和邓攸是邻舍,看重邓攸的名气和操守,故就向石勒称许他。石勒遂召他见面,谈话后甚为高兴,遂以邓攸为参军,赐车马。然后石勒四出攻战时都会带着邓攸,置于车营中。石勒军中有夜间禁火的禁令,触犯者都要处死。一晚邓攸邻车的胡人失火把车烧了,被查问下竟然诬陷邓攸,邓攸见无法争辩,就认了罪。邓攸虽得石勒赦免,但胡人受邓攸感动,于是自己向石勒言明一切,另外就偷偷给邓攸送上马驴。石勒渡过泗水后,邓攸将车弄坏,用牛马载着妻儿逃亡,不过路上遇到贼匪,牛马被抢,众人只能徒步走,用担子背著儿子及弟弟遗子邓绥一起走。路上,邓攸认为不能同时养活两个小孩,于是向妻子说要丢弃亲儿而养邓绥,其妻哭着听从。不过,其子还是跟到他们,邓攸翌日更狠心将亲儿绑在树上才走[1]

邓攸一直走到新郑,投靠李矩,在那待了三年,然后想离开,但李矩不准。后来邓攸还是偷偷走到荀组驻守的许昌,李矩很恨他,但很久以后还是将留住的家属送还给他。后邓攸南渡江东,晋元帝以邓攸为太子中庶子。

吴郡太守缺位,有很多人都去做,而元帝就以邓攸居之。邓攸自载米粮过去,不收俸禄,只用吴郡的水。吴郡饥荒时邓攸上表求赈灾,但未等到回复就自行决定开仓派米赈济灾民。朝廷为饥荒而派往抚慰的散骑常侍桓彝等去到就弹劾邓攸擅自开仓,不过及后就有诏命免其罪。邓攸在吴郡期间刑政清明,百姓亦很高兴,至他因病离职时常有人送很多钱来,但邓攸一无所受,坐船离开时有数千人送别并拉着邓攸的船不想他走,邓攸无法前进唯有等夜间才离去。吴郡百姓更向朝廷请求让邓攸多留一年,但不获许。

邓攸后拜侍中,转吏部尚书。永昌元年(322年),周𫖮王敦所杀,邓攸接任护军将军。太宁二年(324年),晋明帝欲讨伐王敦,以邓攸为会稽太守。王敦自永昌元年攻下建康起,中外兵力数量每个月都会报告给王敦知道,不过邓攸接到转会稽太守诏命后已离府还家,不再知护军将军府事。有人厌恶邓攸,就诬称邓攸还向王敦报告兵力。明帝有所听闻但不信,又转邓攸为太常。可是,明帝南郊祭天时邓攸因病不能跟随,而明帝车驾路过邓攸府中时就特意询问其病况,邓攸还勉强走出来拜见明帝。而这就遭弹劾他称病不跟随郊祀却能走到路上出拜,因遭免官。

太宁三年(325年)闰八月,邓攸任尚书左仆射[2]咸和元年四月甲子(326年5月22日)去世[3]。朝廷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以少牢之礼祭祀。

性格特征[编辑]

  • 邓攸为人清和平简,贞正寡欲,在东晋时亦蔬食弊衣,乐于帮助周边困乏者。性格谦和,亦擅与人交往,来宾不论出身贵贱都一样对待,不过就对权贵很奉迎。

邓攸无子[编辑]

邓攸为养亡弟之子邓绥而弃养亲子,自谓日后再以再生育,不过后来妻子都没有再怀孕。在东晋,邓攸曾经纳过一位妾侍,还很宠爱她,但当问及其家人时,妾称她是北来人,报上父母之名后邓攸竟发现那是其外甥女。邓攸对此甚为悔恨,亦再无纳妾。邓攸无嗣而终,当时人都哀叹:“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儿。”不过,牺牲了亲子而养大的侄儿邓绥就为了邓攸守了三年丧。

家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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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晋书·卷090》,出自房玄龄晋书

参考[编辑]

  • 晋书·良吏·邓攸传》
  1. ^ 《世说新语·德行》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永嘉中,攸为石勒所获,召见,立下与语,悦之,坐而饭焉。攸车所止,与胡人邻毂,胡人失火烧车营,勒吏案问胡,胡诬攸。攸度不可与争,乃曰:‘向为老姥作粥,失火延逸,罪应万死。’勒知,遣之。所诬胡厚德攸,遗其驴马护送,令得逸。”王隐《晋书》:“石勒过水,攸以路远,乃斫坏车,以牛马负妻子以叛,贼又掠其牛马,攸语妻曰:‘吾弟早亡,唯有遗民;今当步走,担两儿尽死,不如弃己儿,抱遗民。吾后犹当有儿。’妇从之。”
  2. ^ 《晋书·明帝纪》:“太宁三年闰八月,尚书邓攸为尚书左仆射。”《邓攸传》作尚书右仆射。
  3. ^ 《晋书·成帝纪》:“咸和元年四月甲子,尚书左仆射邓攸卒。”《建康实录》作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