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公寓
隆昌路362号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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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杨浦区隆昌路362号 |
评定时间 | 2015年8月17日(第五批) |
参考编码 | YP-J-002-V |
隆昌公寓,曾为隆昌路警察公寓、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职工宿舍,是一座位于中国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362号的民居建筑,以“住宅”名义列入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隆昌公寓建成于1933年,最初是格兰路捕房的北部院落,用作警员宿舍,后来逐渐演变为一般民宅,成为上海知名的民居建筑。公寓的“回”字形建筑设计与电影《功夫》中的“猪笼城寨”、滑稽戏《七十二家房客》中的民居场景相似,因此引起中国网民关注和讨论。公寓居民的生活景象也吸引摄影爱好者前来取景。
历史
[编辑]作为警员宿舍
[编辑]1880年代,因应杨树浦路一带的人口和车流日渐增加,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捕房督察长向董事会提议设立巡捕房,以协助维持治安,该巡捕房名为杨树浦路捕房,于1890年6月落成启用[1]。直到1930年代,工部局决定把杨树浦路捕房重建到格兰路(后改名为隆昌路)与平凉路的转角处;新巡捕房由英国人设计,始建于1932年,后于1933年9月1日落成并投入使用[1][2]。新巡捕房毗邻格兰路,故常被人们称为格兰路捕房(或称格兰路巡捕房)[1]。格兰路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即警务部门)的办公地点,警员会在此候命,一旦有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就立刻直接冲下楼处理,此外犯人也会被囚禁在捕房内[1][2]。捕房分为两个院落,南部院落是警员的办公空间,北部院落则用作基层警员的宿舍[1]。北部院落即是隆昌公寓前身,当时一度是全上海市最豪华的公寓[2][3]。
1943年8月,大日本帝国支持的汪精卫政权控制上海,“收回”公共租界,巡捕房改为警察分局,格兰路捕房因此也成为汪精卫政权的警务建筑;用作宿舍的捕房北部院落则改名为隆昌公寓,成为杨浦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唯一一座公寓,又称为隆昌路警察公寓[1][4][5][6]。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捕房北部院落曾是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活动的地方,他们在院落里张贴支持新四军、支持共产党员刘长胜的政治宣传标语,又把标语从北部院落楼顶晒台上投落到南部院落里面,对警察局带来震慑[4]。
中国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重新管治上海,接收汪精卫政权留下的警察机构,其中格兰路捕房被国民政府改为杨树浦警察分局[1]。在上海易手予中共前夕,有中共地下党员到隆昌路警察公寓佯装查询煤气费收缴情况,得到公寓的煤气费收缴登记簿,把登记簿上记录的警官姓名、住址交给上级组织,以便向他们寄送宣传信件[4]。
演变为一般民宅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杨树浦警察分局改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隆昌公寓则改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职工宿舍[1]。在这一时期,有些公安人员(即警员)转业到其他机关,公检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干部成为隆昌公寓主要居住人群[1]。
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忙于政治斗争,鲜有民居落成,激化了房屋紧张问题,加上公寓住户陆续有子女成家立室,令住宅单位需求急升,隆昌公寓因而大规模分割和加建新单位;当时,隆昌公寓的单位亦反复重新分配,既有人抢房,又有人迁出,有些住户因为政治派别问题而被赶走[1]。
在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代,住屋条件改善,不少隆昌公寓住户获分配到新宿舍,并把原有单位出售或出租;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人在隆昌公寓购买或租住单位,搬进公寓的新居民日益增加,他们大多在附近地区工作或营商,因为公寓租金低廉、交通方便而迁入[1]。公寓逐渐从警察宿舍、公检法干部住房演变为一般民居,四分之一住户是新租住的,而公检法人员只占所有住户的不足三分之一[1]。整座公寓共有250家住户左右,这个住户数目一直保持至今[2]。
1990年代初,随着商品经济在改革开放下进一步发展,隆昌公寓开始出现沿街商店:一些公寓底层住户的单位毗邻街道,其中12户把朝向大街一边的墙壁拆掉,接着把单位改造成店面,用作营商或出租[1]。1994年,部分住户向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要求把12平方米的单位沿街区域改为非居住使用,令隆昌公寓从单纯的民居用途演变为混合功能建筑[1]。
2004年,隆昌公寓成为上海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上海市文物保护部门表示,政府将会对隆昌公寓采取更有效保护措施,并计划适时安排迁走公寓住户,以便保护文物[2]。
到了2010年代,隆昌公寓的住户几乎全部是租客,大部分居民都上了年纪,很多年轻居民已经迁出;较富有的住户早已迁居,单位转为出租予外来打工者[2]。2015年8月17日,隆昌公寓以“住宅”的名义列入第五批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7]。公寓的保护情况基本良好,建筑主体仍然稳固[2]。不过,由于缺乏文物保护资金,建筑物外观出现陈旧破损情况[8]。公寓居住条件欠佳,空间挤迫杂乱,被传媒形容为“蜗居”[2]。而且,公寓水电供应的安全问题受到质疑,灭火器已是1965年的产品,亦有天花板出现漏雨情况[8][3]。由于有安全担忧,隆昌公寓在同年10月进行大规模整修,翌年完工,铁水管更换为塑胶水管,水管线路重新布置,新安装了消防设备,院子路面得到平整,墙壁得到粉刷,公寓外观焕然一新[3][9]。隆昌公寓位处的定海路街道也为公寓进行了多次整修工程,但鉴于公寓入选优秀历史建筑后禁止擅自改动,这些工程不能改变建筑格局,规模不大,未能显著提升居住条件[9]。
隆昌公寓的建筑设计独特,既像滑稽戏《七十二家房客》的场景,也像《功夫》中的“猪笼城寨”(有说法认为电影就是以隆昌公寓为原型),引起中国大陆网民关注和讨论,不少访客慕名来到公寓参观[1][10]。公寓居民的生活景象也吸引摄影爱好者前来取景,拍摄公寓的人文景观,因此有传媒把隆昌公寓形容为“网红”[11]。除了民间摄影活动以外,公寓也成为电视剧的取景地[9]。不过,公寓为私人住宅,有告示禁止访客入内拍照[1]。
建筑特色
[编辑]基本建筑结构
[编辑]隆昌公寓是一座现代主义风格的院落式建筑,占地面积3,1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钢混结构,外立面以红砖建成,内院立面则采用混凝土式[5][9]。公寓楼高五层,自二层起,每层由开敞式走廊环绕[6][5][9]。公寓入口朝向隆昌路,处于西南侧[1]。公寓的建筑结构呈筒圆形,仿如罗马斗兽场,土灰色楼房包围着中央约1,140平方米的院子,形成井状,俯视的话就像“回”字型[2][9]。南北两侧有两个扶梯,各分为左右两个通道(中间为水泥基座,设有不锈钢扶手),宽约2.2米,设有灯光照明,居民称之为“白扶梯”;东西两侧也有两个扶梯,宽约1.4米,较“白扶梯”狭窄,大约足以让六人并行,夜间也没有灯光,居民称之为“黑扶梯”[1][2][11]。公寓设有两座电梯,各占地5.5平方米[1]。
公寓每层的西北、东北、西南三面均设有男女厕所[1][2]。每个楼层的四角位置都各有一个垃圾口,设有连接至地面的垃圾管道,居民可以直接在楼上丢垃圾到地面的垃圾箱[2]。
结构变动
[编辑]1950年代前
[编辑]民国时期的隆昌公寓设有大概114个单位,其中13个是供外国巡捕入住的单人宿位,12个是供华人或外国巡捕携眷入住的宿位,一幢楼房专用作华人巡捕宿舍,一幢楼房专用作印度籍巡捕宿舍[1]。每个单位约有40平方米,均为两房一厅,另设有厨房和储藏室各一间;每个单位都备有壁橱、橱柜等家具(一些单位设有浴缸),天花板与墙壁接合处有线脚作装饰[1]。西北面单位分别采用两种稍微不同的户型;西南面单位、东北面单位基本上采用一样的户型,不过有些单位稍微比较大[1]。
院落东面的一排楼房不用作住宿,而是用作公共设施,例如食堂、锅炉房、洗衣间、衣物烘干间、倒马桶间、洗澡间、医疗卫生室等,供所有住客使用,院落内也设有马厩和车库[1]。为了方便警员往返办公空间,宿舍设有门洞和楼梯间,可直通用作办公的南部院落[1]。
1950至60年代
[编辑]隆昌公寓在1950年代的建筑格局基本承袭自过往,没有巨大变动,警员宿舍时期的公共设施、门洞、楼梯都保留下来[1]。不过,每个单位本来只容纳一户人家,在1949年后改为容纳两户人家;于是,各单位一分为二,用一面墙壁间开,变成两个一房一厅的单位[2]。公共设施亦有改动,东南面楼房部分公共设施的功能与数量因应需求而有所更改,部分公共设施停用并改建为住房单位,公寓电梯停用,同时公寓内新开设了托儿所和幼儿园[1]。门洞两侧设立商店,公寓居民、在警局办公的警员都可以到此购物[1]。
文化大革命至1980年代
[编辑]隆昌公寓的建筑格局在1969年后出现大规模变动:因应住房需求大幅上升,住宅单位大量拆分,例如公寓第五层便从21个单位拆分成39个。为了提供更多居住空间,公寓的公共浴室、倒马桶间、电梯空间被拆除后改建为住宅单位,而食堂其后也被改为住宅,最终几乎所有公共设施都已经被拆除改建,只有厕所得以保留下来。[1]
1980年代后
[编辑]1980年代后,隆昌公寓住户众多,以致空间狭小,单位排得密密麻麻[1]。有些居民为了扩大居住空间而在走廊加建房屋,也有些住户在走廊搭建洗澡房、炉灶、水池等生活设施,或者把家里的厨房搬到走廊,令公寓走廊非常狭窄,只能让一个人通过[2]。有一处走廊本来有2.2米宽,后来因为居民占用而只剩不足0.6米宽[1]。公寓的住户密度很高,远超于建筑物承载能力,这情况被城市规划学者王伟强形容为“破坏性使用”[9]。
随着时间推移,隆昌公寓日渐出现违章建筑[1]。2000年前后,公寓的违章建筑被大规模拆除,但居民出于实际生活需要,过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搭建,加上监管困难,令违章建筑禁之不绝,政府最终只好默许既有状态[1]。
2010年前后,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彻底封闭隆昌公寓与分局之间的通道,令两座建筑此后完全分离[1]。
社区生活
[编辑]《中国日报》形容,隆昌公寓的邻里关系甚佳,住户之间大多都互相交好[2]。居民们经常来到单位外的走廊上做家务,因此易于与邻居碰面,邻舍之间有很多机会闲谈交流,往来频繁[1]。公寓中间的院子很是热闹,居民们喜欢到院子里晾衣、闲聊、喝茶、下棋、休息、游玩[2]。公寓里有糕点师傅、理发师傅这些老商贩经营生意,很受老人欢迎,清晨时间也有贩夫在卖早点[2]。在春节的时候,居民们会同时从楼房里把爆竹扔到院子上燃放[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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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鹤瑾 (编); 许心怡 (编). 现实版猪笼城寨如同罗马斗兽场 演绎蜗居生活. 中国青年网. 2013-07-10: 2 [201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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