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爽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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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籍一问
[编辑]陈爽个人微博于2014年12月描述,她居港满七年已取得香港居留权,是否应在“国籍”增加CHN-HKG?盼复--浪漫情怀(Talk) 2015年4月14日 (二) 10:08 (UTC)
- (!)意见:可引述微博增加一段内容说明现持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永久居留权非国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变成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话,那加拿大那个就必须放弃掉。--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4月15日 (三) 03:44 (UTC)
我知道你是一直监视着该条目,那取得香港居留权的事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了,既然不能添加CHN-HKG,就保持加拿大国籍了,我也实在找不到放弃加拿大国籍的资料。(补充:陈爽与海南航空无关,故移除此分类,请勿重复添加该分类)--浪漫情怀(Talk) 2015年4月18日 (六) 03: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