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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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一星。为中华民国警察职务阶级之一,高阶警察干部,佩阶三线一星,官等列“警正一阶至警监四阶”,同一般公务员荐任第九职等至简任第十职等,相当于军职中校上校,上级为三线二星,下级为二线四星

三线一星(第四序列)职务阶级识别章

概要[编辑]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及格,并经中央警察大学毕业或训练合格,依法任职。

主要职称[编辑]

警政署(本部)
  1. 科长
  2. 秘书
  3. 专员


中央警察大学
  • 学生总队:大队长
  • 推广教育中心:大队长
  • 组长


警政署所属机关
  • 国道警局:督察长、科长、主任、刑事警察大队长、秘书
  • 航警局:督察长、分局长、科长、主任、大队长
  • 港警总队:副总队长
刑事警察局
  1. 科长、主任、大队长、督察、秘书
地方警察局(本部)
  1. 直辖市警局科长、主任、督察
  2. 直辖市警局专员、秘书
  3. 县市警察局副局长
地方警察局所属机关
  1. 直辖市警局分局长、大队长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
  1. 总队长
  2. 副总队长、主任、秘书、教官

相等职级[编辑]

中华民国内政部消防署:大队长、技正、主任、视察、秘书、科长
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海巡队(机动队)队长、舰长、主任秘书
中华民国法务部矫正署:机关副首长(荐任第九职等)、秘书、监长

有名之虚构人物[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