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资公司
此条目或其章节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 (2016年2月4日) |
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投)是总部位于台湾台北市的投资控股公司,系中国国民党于1971年成立,其财产之组成涉及侵占政府财产争议,1995年办理股票公开发行并在2007年下市成为私有公司。2024年1月25日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中投公司与所属公司股权均收归国有,政府初步讨论将改为官派董事、资产依《促进转型正义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纳入中华民国国家发展委员会的促进转型正义基金。[1][2]
历史
[编辑]中国国民党的财务与党产事业早期由财务委员会管理。在俞国华担任该会主委期间,为了防止党产遭私人登记侵占,成立控股公司使党产经营企业化。成立于1971年的中央投资公司是首间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也是资本额最大的公司。
中央投资公司曾参与联电、台积电的创立,为创始股东之一。在1980年代与1990年代,积极投资台湾的电子公司,如合勤科技等。
1988年,中央投资公司下,再成立环宇投资公司与中加投资发展公司。
1994年,国民党宣告为法人组织。其控股公司主要有七间,分别为中央投资、光华投资公司、华夏投资公司、悦昇昌、启圣、建华、景德,其中以中央投资与光华投资的规模最大。这两间控股公司在1995年分别办理股票公开发行,揭露其公司资讯。
在连战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时重新清查党产,将七间控股公司整合,只保留中央、华夏两家。在2004年总统大选中,连战提出政见将国民党党产信托。2003年1月23日,国民党通过将中央投资公司信托案,由瑞士信贷银行新加坡分行负责,并裁撤国民党投管会[3]。在此次败选后,国民党在9月终止信托契约。
在2008年总统大选中,马英九再次提出党产信托的政见。2007年6月27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中投信托案,将中投公司下市并信托成为私有公司。
2010年,欣裕台公司从中央投资公司中分割出来,成为独立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决议,国民党应于收到处分书的30天内,将所持有的中央投资公司、欣裕台公司全数股权移转为中华民国所有。[4]国民党、中投公司与欣裕台公司分别提出行政诉讼并提出释宪,2018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国民党败诉,2020年8月大法官会议认定党产条例合宪后法院继续审议,2023年7月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2023年8月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中投、欣裕台独立参与国民党诉讼声请案确定,2024年1月25日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国民党上诉,股权移转为国有确定。
旗下公司
[编辑]主要转投资公司
[编辑]证券投信类:
寿险类:
化工类:
金融类:
营建类:
- 中鼎工程
- 建台水泥
- 信大水泥
- 亚洲水泥
- 新新天然气
- 沣水营造
- 汉洋建设
- 永昌建设
- 宏启建设
- 启祥实业
- 中辉建设
- 金泰建设
其他: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 擬官派董事實質接管. 中央通讯社. 2024-01-27 [2024-06-20] (中文(台湾)).
- ^ 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832號上訴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與被上訴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間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事件 (新闻稿). 司法院. 2024-01-25 [2024-06-20] (Chinese (Taiwan)).
- ^ 田世昊. 國民黨中投交信託 投管會裁撤. 自由时报. 2003-01-23 [2016-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党产会决议// 中投、欣裕台 30天内归国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6-11-26,自由时报
- ^ 不当党产 判决确定/中投、欣裕台“整串肉粽”子公司 都归国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20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