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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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权团体就两岸投保协议召开记者会。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Victims of Investment in China Association, VICA)是一个由高为邦林志昇等曾前往中国大陆投资的台湾企业人士,于2003年在台北市所自发成立的组织。该协会成员多声称在其投资过程中受害,如:权益受到非法侵占、人身安全遭受威胁迫害等惨痛经历。在据理力争反而可能入狱或遭杀害的情况下,无法讨回公道。因此,协会成立后整理报导台商受害案例,提供平常媒体较少报导消息,供有意前往中国大陆投资的台商为鉴。并希望台商能借由此团体的力量,讨回公道。成立大会上,时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委的刘德勋也出席该场大会,并表示将借由过去处理的相关案例,提供协会类似经验。[1][2]

背景与目标[编辑]

协会发起人是出身台湾外省人高为邦博士

台湾投资中国大陆受害者协会由台商组成,成员皆声称在中国大陆投资而被掠夺之经历,有些还遭遇过被强加罪名,或是被绑架软禁等吃亏经验,希望届由组织的成立,向他人提醒西进中国大陆受到的的法治针对。[3][4][5][6]

该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表示“如果在中国大陆要讲关系,像我关系这么好的都没办法,我真的不相信在大陆受害能讨回公道!”他出面成立协会原因是:“不相信大陆真是个可以无法无天的地方,不相信有人可以永远一手遮天。”[7]他表示“掠夺台商企业是中共的国家政策,中国大陆掠夺台商的模式在过去已经发生了几百起,合资就是引狼入室,合资就是教会你的合伙者,你的技术管理他控制之后,就会把你赶出去,至于到底是什么理由,已经不重要,因为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很多冲突都是台商与地方政府间的,最严重的是土地买卖问题。早期台商去的时候都是与地方书记订合约买土地盖工厂、商办楼或住宅,台商依合约付钱,中方却以各种理由不发给土地证明或房产证明,一拖就是十年、二十年,现在土地增值了,政府就以各种理由征收,或与建商合作,强行将台商的地上物拆除,然后再与台商协商解决,以百分之一价钱逼台商就范,不从就一直拖下去!”[1][8][9]

高为邦认为中国政权是靠谎言与暴力支撑,谎言的力量比暴力更厉害,台湾太多人都被其谎言迷惑,他认为大多数受害台商不敢站出来是怕会影响自己案子。近年来站出来的人多了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中国大陆的嘴脸。[9]据协会成员的经验,台商若打算将受害经历公诸于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台办、地方政府的官员便会出现,要求以封口换取协助。有位澎湖台商在中国大陆损失两亿多台币,因为还抱著讨回来的希望,不敢参加该协会,但他的案子发生至2004年已经十多年了,根本不可能把钱要回来的[10]

据高为邦及立法委员陈重信估计,赴陆投资的台商仅不到三分之一赚钱,资讯不足是造成误判形势的主因。[11][12]

行动[编辑]

2009年3月,房产被霸占的协会成员于赴北京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陈情,反映他们投资大陆所遭遇的迫害。[13]

2011年9月9日上午9时,主办“反中共诱骗迫害台湾人”大游行。该次游行从台北国父纪念馆出发,绕经行政院、立法院等机关,并到陆委会、总统府抗议。由受害台商沈柏胜担任游行队伍总指挥,主要诉求包括“投资保障协定,受害台商要参与”、“受害台商要先赔,协议再签订”。[14]

2012年中,在台湾新竹科学园区某科技公司共同创办人兼经理锺鼎邦在中国大陆遭扣留近两个月期间,曾与台湾人权促进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等三十多个民间团体发起组成行动大队,诉求“锺鼎邦没回家,陈云林不用来”,要求中国大陆“无罪、无条件释放锺鼎邦”,并呼吁总统马英九为民发声。[15]

政策建议[编辑]

反对“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签署[编辑]

该协会认为“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是一个不平等协议,因为该协议将使台商得不到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的保障,陆方却得到有条件的最惠国超国民待遇。对此,该协会除促请时任中华民国总统的马英九应停止签署外,并主张如签定后又无法解决台商受害案件,海基会、陆委会首长应辞职以示负责 。[16][17]

提供台商回流诱因[编辑]

该协会包括理事长高为邦在内多人组成“台商台干要回家联盟”,认为台湾经济困境之因,来自外销制造业无法在台湾生存。因此,该联盟主张台湾官方应以政策诱使台商回流,例如松绑东南亚等国外籍劳工名额,并使其薪资回归市场机制,而非强制其可领跟台湾劳工一样高的基本工资,让制造业群聚愿意回流。且制造业土地应只租不卖,另广设“两头在外”的保税区,则“不只鲑鱼回乡,连鲸鱼都可以回乡了。”据高为邦估算,若有10%的外销制造业回流,可创造100万个就业机会,即使6成名额雇用外籍劳工,仍可以台湾本地创造40万就业机会,并连带提升服务业就业机会。[18][19]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掠奪台商是中國的政策」台灣成立投資受害者協會盼討公道. 苹果日报 (台湾). 2003-07-16 [2013-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 (中文(台湾)). 
  2. ^ 怕惹麻煩 台商有顧忌. 苹果日报 (台湾). 2003-07-16 [2013-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 (中文(台湾)). 
  3. ^ 避免西进大陆吃亏 台商组会自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公共电视新闻网, 2004-02-16
  4. ^ 我的故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Google+
  5. ^ 高为邦, 《大陆司法迫害台商实录》, 今星, 2002年9月
  6. ^ 薛中鼎, 《台商大陆经商个案研究–个案故事 (一) 为邦复合材料(廊坊)有限公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7-6-3
  7. ^ 大陆官民坑骗台商 强取豪夺 司法恶搞 投诉无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台湾), 2003年07月21日
  8. ^ 高为邦:新光天地案 标准的掠夺台商模式 Archive.is存档,存档日期2013-04-19, 中央广播电台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07/09/03
  9. ^ 9.0 9.1 高为邦:中国政策就是掠夺台商[失效链接], 自由时报, 2011-10-10
  10. ^ 台商受害血淋淋 “到中国找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4/07/23
  11. ^ 中国控制台商 无所不用其极[失效链接], 民视新闻, 2005/12/16 00:00
  12. ^ 迫害台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视英语新闻, 2005/12/16
  13. ^ 港台商人 陳情被拘. 苹果日报 (台湾). 2009-03-08 [2013-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0) (中文(台湾)). 
  14. ^ 投資中國險喪命 沈柏勝血淚泣訴. 玉山周报. 2011-09-15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04) (中文(台湾)). 
  15. ^ 先放鍾鼎邦 再談投保協議. 自由时报. 2012-08-01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16. ^ 高为邦︰强签投保协议若无效 官员应下台[失效链接], 自由时报, 2012-08-06
  17. ^ 两岸投保协议 民团批内容不平等[失效链接], 公共电视新闻网, 2012-08-09
  18. ^ 台商團體籲鬆綁外勞政策. 中央通讯社. 2012-09-13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19. ^ 高为邦主讲《台湾当下经济困局与解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4-3-18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