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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都宫医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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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宇都宮病院事件
假名うつのみやびょういんじけん
平文式罗马字Utsunomiyabyouin Jiken
宇都宫医院事件
原文名宇都宮病院事件
位置日本栃木县宇都宫市
日期1983年(昭和58年)
死亡2名
动机无护理身心医疗专业,放任护理人员任意凌虐病患导致病患往生

宇都宫医院事件(日语:宇都宮病院事件)是1983年间,发生于日本栃木县的一宗无护理身心医疗专业,放任护理人员任意凌虐病患导致病患往生事件。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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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身心医疗的特殊性,其身心医疗方式皆需特别设置,以避免病患或医疗人员受到伤害,但因为是特别设置,外界不易了解实际医疗内容,导致人为不当利用,损害病患权益,而宇都宫医院便是其中之一。

宇都宫医院,全名报德会宇都宫医院報徳会宇都宮病院),1960年成立,主要内科病理,1961年变更为身心病理,1965年至1975年间扩大病患收容数。当时以“接受其它医院难以治疗的暴力病患”(他の精神科病院で対応に苦慮する粗暴な患者を受け入れてきた病院)为号召,积极接受身心病患并妥善治疗,然实际上医院仅有治理内科病理能力,无身心治理病理能力,故在接受身心病患的同时,私底下却以医疗名义来虐待身心病患(例如放任护理人员违法对身心病患看诊、私自利用身心病患为院长家族事业做劳动以及对死亡身心病患违法解剖研究等),导致身心病患在生理、心理及人际关系上受到严重耻辱,在短短数年间造成许多病患的死亡。

事件发生后,除了社会舆论的关切外,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对于此事做出批评,认为日本医疗环境恶劣,希望政府能够从严改善。1987年,“精神保健法”(精神保健法)的设立,才使身心病患的权益受到保障。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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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5年:“新 ルポ・精神病棟”;大熊一夫著作;朝日新闻社。
  • 2000年1月:“東大病院精神科の30年 - 宇都宮病院事件・精神衛生法改正・処遇困難者専門病棟問題” ;富田 三树生著作;青弓社。
  • 2008年11月5日:“爆弾精神科医”;长冈 和著作;情报中心出版、 第1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