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泗
外观
张广泗(?—1749年),号敬斋[1]。汉军镶红旗人,清朝名将。
历任
[编辑]- 早年为监生,捐纳候补知府。
-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选贵州思州府知府。
- 雍正四年(1726年):调云南楚雄府知府。辅助鄂尔泰平苗乱有功,调贵州黎平府知府。
- 五年(1727年):黎平知府署贵州按察使。
- 六年(1728年):贵州按察使,升贵州巡抚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 十年(1732年):正红旗汉军都统,西路副将军、护理大将军。授骑都尉世职(拜他喇布勒哈番)。
- 十三年(1735年):湖广总督加兵部右侍郎衔,充任七省经略、兼管贵州巡抚。
- 乾隆元年(1736年):苗乱平,升贵州总督、兼管贵州巡抚。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三等阿达哈哈番)。
- 五年(1740年):钦差大臣。
- 十年(1745年):加太子少保。
- 十一年(1746年):调川陕总督。
- 十三年(1748年):加太子太保。
- 十四年(1749年):夺官、逮京。十二月十二日以贻误军机斩立决。
政绩
[编辑]- 雍正六年,广泗率兵赴都匀、黎平、镇远、清平等地化导群苗,分道攻克清平小丹江、大丹江及鸡沟等寨,镇远诸苗寨请降,上下九股、清水江、古州各部苗寨皆平。迅速完成剿抚有大功,超授巡抚。上命与鄂尔泰详议善后。威宁州铜厂抽收铜课。
- 十年,上疏言:“清水江及都江为黔、楚、粤三省通流,当设哨船联络声势。古州应贮米,责成同知以下董理。译人分别勤惰予糈,并授土官札付,宣布条约,化导苗民。”实行成功,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毕节县大鸡铅场矿砂枯竭,封闭矿场。
- 准噶尔扰边,宁远大将军岳锺琪率师出西路。授广泗副将军,召返京师授方略。锺琪自巴尔广尔移军穆垒,广泗率四千人出鄂隆吉,会师于科舍图。召锺琪回京,命广泗护理大将军印。
- 弹劾岳锺琪:“穆垒地处两山间,筑城其中,形如釜底,非屯兵进取之地。今筑城未竟,臣与副将军常赉两营当要冲,兵止二三百,即锺琪营亦仅数百,遇警何以抵御?准噶尔专用马,我兵必马步兼用,而锺琪立意用车,沙碛殊非所宜。至马步兵弓箭、鸟枪之外,止携木梃,全无刀戟,官兵莫不窃议。穆垒又无牧地,锺琪留马二千馀,悉就牧乌兰乌苏、科舍图两地,敌人窥伺可虞。驻兵数万人,粮运最要。地多丛山大岭,车驼分运,必绕出沙碛。锺琪闻寇至,辄令停运,以此迟缓。锺琪张皇刚愎,号令不明。题奏奉到谕旨,临时宣传,莫测诚伪。”岳锺琪遭革职。
- 回军巴尔库尔,分兵防洮赉、无克克岭,防瘦集察罕、哈马尔;巴尔库尔北为镜儿泉、噶顺、乌卜图克勒克诸地,东北为图古里克、特尔库勒,敌自沙碛来的全部通路都派兵把守。在其他要隘设卡伦,巡护牧马厂,哈密、塔勒纳沁皆增兵守备。
- 以查郎阿为大将军,广泗正红旗汉军都统。十一年,广泗将万馀人分驻北山。
- 十二年,诱敌至乌尔图河,令副都统班第达什、降调总兵张元佐、提督樊廷出击,越噶顺至鄂隆吉大坂,得胜,斩四百馀人,俘虏三十六人。翌年准噶尔乞和,班师。
- 再度苗乱,乾隆元年授广泗经略,赴贵州。广泗的疏劾等同阻挠军机效力。兼领贵州巡抚;罢将军元生,以提督听广泗号令。十二月,副将长寿出空稗,总兵王无党出台营,广泗督兵出清江地,刻期三道进剿,破上九股卦丁等寨,毁其巢,馀苗败走。
- 乾隆元年正月,广泗令诸军合围,获其渠包利等,斩万馀级,苗平。授广泗云贵总督,兼领巡抚,进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职。
奏定镇远、安顺、大定、平远诸营制,增贵州兵额约二千九百。
- 三年,请疏濬清水江、都江,增铸铜钱。部议实行。
- 五年,湖广城步横岭等寨红苗、粤瑶为乱。命广泗赴勘。九月,授钦差大臣,楚、粤提镇以下受节制。十一月,平定。
- 六年,贵州黎平黑苗、粤瑶乱,命广泗还贵州剿治,俘杀苗酋石金元等。
- 七年奏:四川岳池县人周仲点,入赘铜仁县罗氏家,先因饭迟责骂,复因罗氏不眠、起衅,戳死罗氏,审实、依律应拟绞监候秋决。
- 八年奏:贵州苗民地棍赵阿十盗伐山林、害命案,依律拟绞监候秋决。
- 九年奏:毕节县民小蛮儿因奸杀死小王生,审实、应依斗殴故杀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
- 十一年,大金川乱,调川陕总督。广泗至军,小金川土司来降。八月,遣总兵宋宗璋、许应虎攻打勒乌围,副将马良柱攻噶拉依,副将张兴、参将买国良支援。山势险要、碉堡坚固,超过两年无战功。
末路
[编辑]- 十三年,弹劾副将马良柱自丹噶撤军失炮械,拿送京师。大学士讷亲为经略至军中视查,并起用岳锺琪赴前线,诏责广泗师老气怯、调度失机宜。广泗奏报攻克戎布寨五十馀碉,上谕:“此亦小小攻克耳。伫待捷音,以慰西顾。”
- 讷亲到军中,督军攻打碉楼,战败,总兵任举战死。又令官军筑碉“与贼共险”。乾隆以为非策,责备广泗附和、推诿,严谕诘难。
- 讷亲弹劾广泗分10道进兵,兵力微弱,老师糜饷。
- 岳锺琪弹劾广泗玩兵养寇,信用良尔吉及汉奸王秋,泄漏军事机密。
- 上责广泗贻误军机,革职押送还京。十二月七日,乾隆帝于瀛台亲审。广泗极力喊冤、拒不认罪。军机大臣与刑部会审,以失误军机律定谳。五日后斩立决,临刑仍不停申辩。又过十日,讷亲赐自尽。
- 乾隆上谕:“金川用兵,张广泗、讷亲前后贻误。广泗初至军,妄为大言,既久无成效,则诿过于部将。及讷亲往,乃复观望推诿,见讷亲种种失宜,无一语相告。见其必败,讪笑非议,备极险忮。盖恐此时奏闻,犹或谴责,不若坐视决裂为得计也。朕详悉推勘,如见肺肝。讷亲且在其术中而不觉矣。广泗熟娴军旅,与讷亲并为练达政事之大臣,乃自逞其私,罔恤国事。今朕明正其罪,以彰国宪。”
- 《清史稿》论曰:“广泗倾锺琪、劾照,知讷亲不可撼,乃坐视其败,以忮杀其身,虽有劳不能逭。吁,可畏哉!”
家庭
[编辑]- 妾程氏:曾私自出京告贷[2]。
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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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大金川之战
-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七.列传八十四
- 《清国史馆传稿》5797号,6409号,7554号
- 恒穆义(Arthur W. Hummel)编《清代名人传略》中册,43-46
- 《清史列传》卷十七,22-27
- (清)张广泗,生卒: ?-乾隆13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0598号,011274号,011911号,012643号,014218号,051274号,054988号(繁体中文)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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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迈柱 |
湖广总督 1735年上任 |
继任: 迈柱 |
前任: 无 |
贵州总督 1736年上任 |
继任: 张允随 |
前任: 张允随 |
贵州总督 1741年上任 |
继任: 无 |
前任: 庆复 |
川陕总督 1746年上任 |
继任: 傅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