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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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怪盗・快盗
假名かいとう
平文式罗马字kaitō

怪盗快盗(日语:かいとう罗马化kaitō英译phantom thief、mysterious thief)源自日语汉字的词汇,相同于英语的“绅士小偷”(gentleman thief)或“女飞贼”(淑女小偷lady thief),是虚构作品登场的定型角色,一般指手段高明、神出鬼没的盗贼,形象与“小偷”(泥棒)有明显的区别。怪盗通常是推理小说冒险小说的角色,主要对手是侦探警察,但也有类似亚森·罗宾般具有盗贼和侦探的双重身份人物。怪盗可以是正派或反派人物,他在担任主角的情况下,偷窃行为多数带有正义性,明显表现出利他主义,与义贼侠盗类似,但两者的行事风格和目的并不相同。

怪盗的目的与普通小偷和窃贼并无二致,但会在进行偷窃前事先告知犯罪行为(“犯罪预告”),以及采用现实或常理不可能的方法进行完美盗窃,即所谓“剧场型犯罪”。例如:在高度保安的条件下,利用易容乔装成他人身份,以及使用其它高技术道具和伎俩,窃取受到严格保护的艺术品等珍贵财物,满足偷窃癖好的成就感。由于这些特点,怪盗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物,但他们仍会出现在一定程度贴近真实的悬疑作品,与作品中的名侦探相互较劲,例如:怪人二十面相明智小五郎少年侦探团)。

怪盗的经典造型来自亚森·罗宾,在许多作品中的刻板印象,一般为穿戴大礼帽正装燕尾服斗篷,戴著单片眼镜日语片眼鏡;不过,原著中罗宾很少穿这样的服装,即使不穿正装礼服,他们也经常穿著浮华而忽略功能性的服装款式,例如:女飞贼穿著性感的黑色紧身衣

另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