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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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ǎn阳府元朝时设置的

宋朝时为复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并入元朝版图。至元十五年(1378年),改复州为沔阳府,治所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荆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洪湖市等地区。下辖玉沙县、景陵县2县。龙凤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阳府划归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阳府为沔阳直隶州[2]。嘉靖十年(1531年)十二月,沔阳州转属承天府

参考文献[编辑]

  1. ^ 《元史》卷五十九 地理二:“沔阳府,唐复州,又改竟陵郡,又为复州。宋端平间,移州治于沔阳镇。至元十三年归附,改为复州路,十五年升为沔阳府。”
  2. ^ 《明史》卷四十四 地理五:“沔阳州,元沔阳府,属荆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州,以州治玉沙县省入,直隶湖广布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