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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调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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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调鼎(?—1644年),伯和我劬,山东莱州府潍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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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调鼎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举人[2],到崇祯四年(1631年)中进士 [3],获授献县知县,擒拿大盗刘大力,并重修城池,建设石塘,得当地人民祭祀在名宦祠。之后他入朝担任礼部主事,改官吏科给事中,三年内上奏三十多次,外调金衢严副使[4]

半年后北京失陷,流贼李神勇、刘小黑等千馀人在严州城南黄埠岭作乱,王调鼎招募乡勇引诱流贼出岭,用百子连珠炮击毁对方巢穴,杀死三百多人;他上禀巡抚后,遭责备未有预先禀报而擅自动兵,被弘光朝廷调为参议,不久忧愤患病,在任内去世[1][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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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王调鼎,字伯和,潍县人。崇祯四年进士。历献县【、华亭】知县,创立石塘。转礼部主事、吏科给事中、金衢副使。国变,募兵勤王,升金衢严参议。
  2. ^ 乾隆《潍县志·卷三·选举》:(万历)乙卯(举人) 王调鼎 见进士
  3.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王调鼎,我劬,诗四房,己亥九月十六日生。潍县人,乙卯五十一,会三十,三甲一百三十七名。工部政,授献县知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吏科给事中,戊寅调补上林苑典薄,己卯升大理寺左寺副。曾祖来聘。祖善教,庠生。父无松,廪生。
  4. ^ 王调鼐《诰授朝议大夫浙江金衢严道我劬先生行略》:余胞兄讳调鼎,字伯和,号我劬,长余三岁,性明敏,幼从学于先大人。十一岁为文,所养陈表兄见而奇之,推以大器。十四岁入郡庠,明年食饩,遂领乙卯乡荐。……越十馀年,始为辛未进士,任献县令。献有大盗刘大力等百馀人,在商家林招纳亡命时行劫掠,危害已久。下车伊始,保甲招里长、乡长密授捕盗之术,约定日期,夜带家仆,各藏火药,倡率乡勇,用飞龙火箭焚其巢穴,擒获三十馀人回署,内外未有知者,罪其魁首,馀皆释放。善言慰劝使之捕盗,未及五旬,四境晏然。是年举卓异,献旧城垒土为之颓坏,乃督工修筑,以砖易堞,计所费三千馀金,皆取诸家赀。告竣之日,景文范公为之记,勒石。再举卓异,遂行取吏科给事中。自献赴京,百姓奉酒叩拜,送至境外,专祠祀之,崇祀名宦祠。吾兄在谏院三年,奏议三十馀次。治河、赈饥、御寇三疏,敷陈恺切,权臣恶其烦渎,旋迁浙江金衢严道。
  5. ^ 王调鼐《诰授朝议大夫浙江金衢严道我劬先生行略》:至浙莅任未及半载,严郡告变,即兼程赴严。逆贼李神勇、刘小黑等千馀人,在严郡城南黄埠岭作乱,招使乡勇伪为逃难者。诱贼出岭,暗统歩卒,用百子连珠炮,焚其巢穴,杀贼三百馀人。上禀钦差大臣,责其不先禀报,又无委扎,擅自动兵,殊违军律,降级调用。呜呼,上下之间,何其枘凿之不相入也。厥后逆贼猖獗,划策十馀条,皆不见用,遂忧愤成疾,卒于官。此吾兄一生之行迹,郁郁不得志而道不上达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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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乾隆《潍县志》·卷三·选举
  • 王调鼐《诰授朝议大夫浙江金衢严道我劬先生行略》
官衔
前任:
李华
明朝献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