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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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英语:Weiquan lawyers, rights protection lawyers)指一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法律诉讼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公共利益、宪法及公民权利的法律职业者、法律学者、或法律行动者(包括有法学教育训练但未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者)。[1]在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背景之下,虽然律师的数量有大幅成长[2],但维权律师占中国律师的比例相当少[3]。维权律师面临许多在个人、经济及职业的风险[4][5][6]。维权律师中的赤脚律师还推行法律的平民教育[7]

部分维权律师采取务实的诉讼态度,不参与官方色彩的案件、不问政治;而也有维权律师群体采较激进的法律改革及政治体制改革立场[8],其中不乏知名民主人士,而部分因而被刁难。这些维权律师中亦有专门维护当事人人权的律师,在中国大陆被称为“人权律师”。[9]

中国大陆刑法修正草案事件[编辑]

2015年7月初中国大陆刑法修正草案暂时搁置,中国大陆各地维权律师虽为搁置情况,但对未来不报乐观的态度。中国大陆维权律师王宇认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国际标准,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有豁免权,不论是中国死磕派律师、人权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会受到影响。[10]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于2015年7月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寄出快件,建议“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颇有争议的第35条,同时暂缓增补第36条。律师团指出第35条的入罪主体有4类诉讼参与人,正视目前法律现实,此条款更可能成为辩护人量订做,“应当”的争议也有可能构成入罪理由;第36条应增加但书,“但律师在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的除外。”,以此作为律师职业保护的平衡条款。[11][12]

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资讯,造成资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1]

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11]

经过律师投书媒体呼吁后,在2015年7月10日凌晨开始48小时内,中国当局大规模逮捕中国的维权律师、人权捍卫者。目前已超过57位维权律师、人权律师被逮捕、失踪、限制人身自由、约谈,且数字仍在攀升中。

维权网11日也正式向联合国、各国际人权机构、各国政府及全世界各地人权捍卫者发出紧急呼吁,恳请各界关注中国这一严重人道灾难和人权危机,并立即给予救援。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各地被约谈的基本都涉及王宇律师、周世锋律师以及所在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屠夫案。[13]

被当局控制的维权人士[编辑]

目前[何时?]有18名律师被警方强行带走或失踪,包括北京王宇律师、北京周世锋律师、北京李姝云律师、北京李和平律师、广西覃永沛律师、广东隋牧青律师、北京刘晓原律师,河南常伯阳律师、甘肃李大伟律师、河北李威达律师、广西南宁覃永沛律师、湖南谢阳律师、胡林政律师 河北李威达律师、北京王全章(王全璋)律师、北京黄力群律师、上海秦雷律师、湖南罗茜律师。

此外,有10位律所工作人员、人权捍卫者被抓捕或失踪,包括锋锐所会计王方、行政刘四新、司机周庆,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望云和尚在成都被抓后带往机场、天津戈平被抓、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的胡石根长老、刘永平(网名老木)被抓,李发旺周六清晨4点多被带走、湖南魏得丰被带走。

截至2015年7月11日,目前有29位律师被短期限制人身自由、传唤、要求约谈,包括北京江天勇律师,北京张凯律师、山东张维玉律师、山东刘卫国律师、河南常伯阳律师、河南任全牛律师、河南姬来松律师、河南孟猛律师、河南马连顺律师、上海张 雪忠律师、上海李天天律师、重庆游飞翥律师、重庆付剑波律师、湖南王海军律师、湖南郭雄伟律师、湖南吕芳芝律师、湖南文东海律师、湖南杨金柱律师、湖南陈 南石律师、甘肃蒋永继律师、浙江王成律师、云南曾维昶律师、云南刘文华律师、福建邹丽惠律师、黑龙江王秋实律师、上海薛荣民律师、上海秦雷律师、上海钟颖 律师、广东孙世华律师、传唤询问主要围绕王宇及锋锐律师事务所。[13]

但是,2015年7月11日,新华网在网站醒目位置发布题为《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的报道,称公安部已经摧毁了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重大犯罪团伙”,并称维权人士“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媒的大量报道中,认为中国存在一些“律师”与上访者互相勾结,并组织以上访、闹事为职业的“职业访民”滋扰生事,扰乱法院和政府工作秩序,并以此对政府施压,以求自身问题的解决。同时还在法庭上辱骂法官,扰乱法庭秩序。而这些“维权律师”往往没有律师执照、不懂法律,只是协助上访者争取把事情扩大。[15][16][17]而亦有指责认为官方媒体仅仅以逮捕这些所谓“律师”为掩护,大肆抓捕其他与之不相关联的维权律师。[来源请求]

参考文献[编辑]

  1. ^ Marazzi, Marco; Youxi Chen. A Tale of Two Citis-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China 《中国法律职业状况研究报告》.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s Human Rights Institute (IBAHRI) (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 2012-12 [2013-05-21].  [永久失效链接]
  2. ^ People's Daily Online. "China has more than 143,000 lawy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6 April 2008.
  3. ^ Teng Biao,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s Under Assaul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ashington Post, 25 July 2009.
  4. ^ 刘路. 維權律師, 一個危險的職業. 晨钟书局. 2006. ISBN 9789889931803. 
  5. ^ Rana Siu Inboden and William Inboden."Faith and Law in Chin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Sept 2009.
  6. ^ Fu Hualing, Richard Cullen. "Weiquan (Rights Protection) Lawyering in an Authoritarian Stat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5 January 2008.
  7. ^ Melinda Liu. “Barefoot lawy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ewsweek, 4 March 2002.
  8. ^ Eva Pils, 'Asking the Tiger for His Skin: Rights Activism in Chin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ume 30, Issue 4 (2006).
  9. ^ 王怡:大陆的人权律师和“政法系”的形成. 2005-08-04 [2013-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30). 
  10. ^ 萧洵. 時事大家談:刑法修正草案令維權律師如履薄冰. 美国之音. 2015-07-07 [2015-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04). 
  11. ^ 11.0 11.1 11.2 刑法修正案第35條修改宜廣納建言. 光明网. 2015-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6). 
  12. ^ 刑法修正部分條款引爭議 基層律協望緩修擾庭罪. 北京青年报. 2015-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7). 
  13. ^ 13.0 13.1 48小時內57名中國維權人士被捕或失蹤. Newtalk新闻.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2). 
  14. ^ 黄庆畅; 邹伟. 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 新华网.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30). 
  15. ^ 官媒揭内地“上访”产业链:访民也有“经纪人”. 新华网. [2015-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6. ^ 假律师办会见 看守所里现形. 北京晚报. [2015-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2). 
  17. ^ 人民日报评职业上访:维权律师庭外做手脚施压政府. 人民日报. [2015-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