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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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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汝梅(?年—?年),号和阳,扬州府江都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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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汝梅是山西右布政使阎士选之子。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户部观政,授阳谷县知县,七年调任曹县,丁忧去职。起补沙县知县,十二年升刑部四川司主事,十三年考察革职[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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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阎金,字体砺,其先陕西绥德人,父阎琮为合肥主簿,罢官后,因家贫不能归乡,因占籍江都。阎金任侠好义,嘉靖三十七年戊午(1558年)倭寇蹂躏江淮,知府石茂华发动居民守城,百姓望见倭寇攻城,都极为害怕。当时西北商贾客居扬州的有数百人,阎金召集其中的豪杰一起登城守御,射杀其倭寇首领,倭寇无功而退去,阎金由此名闻江淮。其孙阎士选阎士聪、曾孙阎汝梅皆魁乡举,登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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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阎汝梅,和阳,礼记房,丙戌六月初八日生。江都人,丁酉六十二,会三百二十四,三甲一百九十三名。户部政,授阳谷知县,甲戌调曹县,补沙县,己卯升刑部四川司主事,庚辰考察革职。曾祖金。祖九德,俱封参政。父士选,山西布政、进士。
  2. ^ 《江都县志》:阎汝梅,字和阳,江都人。布政使士选子。崇祯四年进士,即署门自戒,不预外事。授山东阳谷县,居官清慎。擢刑部主事。初,汝梅举于乡时,知府刘铎以诗触魏阉,被逮,人莫敢往,梅独省焉。铎贫,为缇骑所窘,归质百余金以赠。又劝绅士为助,多愿输金,不书名。汝梅哂曰:有不测,我独任之,奚虑焉!其忠直尚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