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
外观
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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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 | |
概要 | |
类型 | 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
地点 | 比利时布鲁塞尔伊克塞勒 |
地址 | 梅予思广场26-27号 |
坐标 | 50°50′25″N 4°22′14″E / 50.8402809°N 4.3704185°E |
启用 | 1971年 |
机构信息 | |
辖区 | |
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外交部 |
代表 | 李淳 大使[注 1] |
副代表 | 杨平齐 公使 马博元 公使 |
网站 | |
www | |
地图 | |
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英语: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是中华民国派驻欧洲联盟与比利时王国之外交代表机构,为中华民国第一座于非邦交国家设立的代表处,亦为该国1971年退出联合国后设立的第一座驻欧洲代表处[4]:84,89,设于欧盟执委会所在地及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负责欧洲联盟与比利时王国及卢森堡大公国之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各层面之实质关系,并具有实质大使馆功能。
比国派驻台湾的相应机构为比利时台北办事处,欧盟派驻台湾的相应机构则为欧洲经贸办事处。
历史
[编辑]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比利时王国于1971年10月25日缔结正式的外交关系。原任中华民国驻比利时大使兼驻卢森堡大使的王蓬离任。1971年11月5日,中华民国政府为了维持与比利时王国的双边实质关系,遂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另外设置“孙逸仙文化中心”作为代表机构。
1990年1月,“孙逸仙文化中心”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1995年11月,再更名为“驻比利时台北代表处”,该代表处除了有代表中华民国驻比大使馆的性质之外,还曾同时兼办与欧盟前身“欧洲共同体”之关系业务。在欧盟日益成形且为世界政经之要角后,为增进与欧盟总部(含欧盟理事会、欧盟执委会、欧洲议会)之关系,于2001年4月更名为“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中华民国驻卢森堡代表处于2002年10月25日裁撤后,其业务及领务由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兼管。
历任代表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 ^ 杜筑生. 飛鴻踏雪泥:中華民國前駐教廷大使杜筑生回憶錄. 辅仁大学出版社. 2022. ISBN 978-986-0729-31-3. OCLC 130951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