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际法
外观
本条目的版本9563083中,有内容译自英语维基百科页面“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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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一下维基中文版的法律词条,发现不管是翻译的还是自己编写的,质量都不是很高。比较专业性的条目还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来写比较好。另外就是为了避免意识形态之争,我觉得各个词条要把大陆和台湾,香港的意见都写出来,这样也好做个比较,而且也不会因此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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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国际法居然一字未提日内瓦公约,还没有任何来源引证。这条目质量好差。--121.29.188.208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07:06 (UTC)
‘国际法’和‘国际公法’不一样吧!
[编辑]‘国际法’和‘国际公法’应该不一样吧! 英文里有en:International Law 也有en: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一个较广一个特定。—Mistakefinder (留言) 2010年1月30日 (六) 12:14 (UTC)
- 建议大家不妨由坊间或图书馆查看任何一本大学用的有关初级或基本原理教科书,各家版本开宗明义都会有这一段直接由定义域导出不证自明的定理。其后的历史渊源章节与最后附录的法律术语也会详细解说通用名词的源由和界定。“国际法”顾名思义在本质上必定是国家政府间的公共规范,百科的对应条目都指向相同的重定向页面,英文版维基也一样。
- 国际法著作在清朝最早引进时初译为“万国公法”(或“万国法”),后来改译为“国际公法”以相对于“国际私法”的概念,但后者的定义域其实是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与各国政府间有关国籍、民事和商业等事务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关系,原则上属于国家主权范围的国内法内容,故仅称“冲突法”;其中演变成为现代国际社会的普遍通例共识者,多会经由外交谈判与国际组织活动的实践具体化成为公约或国际判例,而转化纳入国际法体系;因此传统国际法的定义实即国际公法,非指国际私法。 Mickie-Mickie(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06: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