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季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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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名囚犯20年来多次率领犯罪集团持械行劫,于2001年创下香港警察历史上最高悬红纪录(200万港元)及被国际刑警组织出示红色通缉令,于2003年在香港被特别任务连(飞虎队)拘捕?
- 季炳雄条目由Yhinz17(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Yhinz17(讨论 | 贡献),属于“Criminal”类型,提名于2015年4月3日 11:26 (UTC)。
- 原问题:哪位被称为“末代贼王”的现役囚犯于1980年代至2000年代多次组织犯罪集团,牵头走私武器及在香港持械行劫,亦在加拿大及美国多处犯案;于2001年创下香港警察历史上最高悬红纪录(200万港元)及被国际刑警组织出示红色通缉令,于2003年在香港被特别任务连(飞虎队)拘捕?
- (!)意见,问题太长了。。。。。--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5年4月3日 (五) 12:17 (UTC)
- (-)反对,问题太长,不想看--Dragoon17cc(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4:40 (UTC)
- @霧島聖、Dragoon17cc:已代主编修改问题。--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4月3日 (五) 14:43 (UTC)
- (:)回应:多谢您的意见,已经大幅度地改善有关情况。CVS(留言) 2015年4月5日 (日) 06:05 (UTC)
(=)中立,首段和其他段落加回脚注好不好,我找得好辛苦。--Iflwlou [ M { 2015年4月3日 (五) 15:26 (UTC)- (-)反对,我在新条目推荐中很少评论其他编者的写作风格,对Yhinz17君真是要破例一下。Yhinz17君是近期新条目推荐中活跃和非常勤力的编者,一天之内推荐三编自已的新条目,而且不是“小条目”,真的令我怀疑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队人用一个户口来编写条目。我不否应Yhinz17君的诚意,不过其神速的写作带出很多的问题,由光复元朗起我便发觉缺乏脚注的问题,或是有脚注但其来源未能涵盖整段句子,令条目真实性成疑。起初我是包容的,只中立不反对,但条目依旧如此,我不得不反对,只希望作者(或作者们)改善一下此情况,谢谢。--Iflwlou [ M { 2015年4月4日 (六) 18:36 (UTC)
- (:)回应:感谢您的批评,阁下所提出的意见是促使我改善之源。本人的编辑方针之一,就是提供可供查证的资料,绝不添加、绝无娇作,本人编辑条目的时候,惯常以涵盖性的方式添加资料来源,即在有关内容尾段添加一次性的资料来源,在添加脚注方面是有所缺乏,日后定当加以留意。CVS(留言) 2015年4月5日 (日) 06:05 (UTC)
- (:)回应,多谢你的回应,我补充一点,首段引述没有脚注不是不行,但是下方内容之来源必需对呼应首段引述,否则的话只会令人感觉无的放矢,当然,有脚注永远是最佳选择。--Iflwlou [ M { 2015年4月5日 (日) 20:13 (UTC)
- (-)反对,“简历”第一节缺乏来源。--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拯救霉霉计划 2015年4月4日 (六) 02:01 (UTC)
- (:)回应:条目中的所有内容均源自于条目中所列出的资料来源,惟缺乏脚注。CVS(留言) 2015年4月5日 (日) 06:05 (UTC)
- (!)意见:缺乏脚注本身就是问题:这增加读者查证的困难度!--Farry104uck(留言) 2015年4月5日(日) 11:39 (UTC)
- (=)中立倾向反对:内容充足,惟条目缺乏脚注-- 万恶之源-昏君 论 2015年4月8日 (三) 07: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