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蓬莱岛杂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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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11月15日 (六) 11:03 (UTC)[回复]

当前内容有立场偏颇之虞[编辑]

我不是说编写者不中立,而是觉得当前内容读起来有稍偏一边的错觉,可能是因为当前写法让人有陈水扁自说自话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多补充一些党外人士的看法比较好。因为此案虽然判决定谳,但说有文字狱之嫌也并非无理。如果能提供当年的那篇文章是最好不过的,让读者自由心证。--百楽兎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46 (UTC)[回复]


山寨版[编辑]

“蓬莱岛杂志”这名字注册在案﹐“网站名称﹐蓬莱岛杂志.net却遭中国山寨版抢先注册”乃是“事实”之陈述。不知为何这事实的陈述竟屡次遭Mongol破坏?

为什么事实的陈述竟以个人喜好而删﹖“山寨版”的陈述触犯那条维基禁忌﹖请Mongol提出令人信服的说明﹗

Sagalib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19:37 (UTC)Sagliba[回复]

  • 1。“山寨版”这是时下流行用词,不是百科全书通常使用的。2。“抢先”是知道对方要行动,己方抢占先机而动。没有证据说明目前的“蓬莱岛杂志.net”网址是这种情况。3。“山寨版”是用不实的东西蓄意模仿正版。该网站是否在模仿从前的正版《蓬莱岛杂志》没有证据。所以“‘蓬莱岛杂志.net’已经被中国的一个网站注册”是正确的描述,而“蓬莱岛杂志.net却遭中国山寨版抢先注册”适用于小报和BBS。--蒙人 ->敖包相会 2009年10月15日 (四) 16:22 (UTC)[回复]

1. “山寨版”维基百科已有条目,所谓“不是百科全书通常使用的”牵强主观﹐依据为何﹖ 2. “蓬莱岛杂志.net”网址遭非“蓬莱岛杂志”名称持有人抢先登记﹐这事实本身就是证据。要说蓬莱岛杂志.net登记者不知道他们不是“蓬莱岛杂志”恐怕会沦为强词夺理吧﹗ 3. 已经说明﹐“蓬莱岛杂志”名称注册在案﹐请问如果有人以“维基百科.net”或“维基百科.org”为网站名登记﹐算不算山寨版﹖ 4. 把华视新闻硬派成是“小报和BBS”﹖这已经证明你立场已违维基“客观﹑公正”之立场。

回﹕不妥之处其理甚明﹐那就是你的说法掩饰了谁是“蓬莱岛杂志”这名称的rightful owner。显然阁下对商标所有权并不重视。然而百科的目的应是在说明事实而非掩盖事实﹐不是吗﹖或许是国情不同使然吧﹗美国有很多判例﹐就是因为网站名称使用众所周知的名字有可能使大众造成误解﹐被告而败诉[1]。如果这网站不是在中国登记﹐早就被告了﹗

您的说法不仅是“不同意”而已﹐而是阁下根本无法提出理由支撑您自己的说法﹕ 1. 称“山寨版”“不是百科全书通常使用的”﹐依据为何﹖ 2. 蓬莱岛杂志.net登记者不知道他们不是“蓬莱岛杂志”﹐可能吗﹗ 3. 请问如果有人以“维基百科.net”或“维基百科.org”为网站名登记﹐算不算山寨版﹖ 4. 把华视新闻(台湾第三大电视台﹐成立已有38年)称为是“小报和BBS”﹐这算“客观﹑公正”吗﹖ Sagaliba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7:55 (UTC)Sagaliba[回复]

  1. ^ Bosh's Win Over Cybersquatter Frees 800 Domain Names NY Times 10-14-2009

当年的辩护律师[编辑]

我记得当年原告的辩护律师好像是李永然,被告们的辩护律师好像是李胜雄,两人到现在都还是不时出现在媒体上的人物,尤其是后者最近算是火红。--百楽兎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