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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LiangJi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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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20日 (三) 06:14 (UTC)[回复]

IMAX[编辑]

IMAX中国已经有台湾地区的IMAX分布,不必在这个IMAX条目再表述ArvinTing留言2019年12月11日 (三) 03:41 (UTC)[回复]

被‪管理员虫虫飞‬封禁的申诉[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虫虫飞‬‬ 您好:

我目前为被您禁言的状态,如下图

Https://i.imgur.com/oo2sBHl.png


但同样另一名管理员 百无一用是书生 已做出 近期编辑未足以用于判断是否封禁用户的处置, 请问为何仍判我禁言?

https://i.imgur.com/u6MKZ4Z.png


另外, 关于这次的事件, 起因是因为我日前编辑了 ID4星际重生 这个页面。 因为我过去看这个页面和过去的页面不一样, 故回去找出 2016年3月2日 (三) 09:03‎ 的编辑历史来重新编辑, 引用的都是维基百科的内容, 为何还会判我侵权?


希望能尽早提出说明,

谢谢



该封禁的查封ID是#307524。--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5日 (三) 15:0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阅读和遵守维基百科方针指引是编辑权的前提。请注意,维基百科是由志愿者维护的,并无所谓“你们维基百科的疏忽”。您不断强行辩解撇除责任,而不愿表示认清编辑不当并愿意改正的做法让人失望,恕无法为您提前解封。待封禁期结束后,还请务必在理解相关规则后再进行编辑。
  处理人:--Kuailong 2021年9月17日 (五) 18:50 (UTC)[回复]


  • 您好,大篇幅的电影台词受著作权保护,是不可以直接在维基百科内文使用的。请先阅读WP:C。--Kuailong 2021年9月15日 (三) 15:28 (UTC)[回复]
    甚么叫“不愿表示认清编辑不当并愿意改正的做法让人失望”,你们管理员的作法才令人失望吧。就说了,这是过去的疏漏造成的,对我而言,看了了这个页面和过去不一样--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03:15 (UTC)[回复]
    所以才回去找出以前的资料重新还原。而过去的资料亦没有也说甚么原因而撤下,自然不会联想到是因为违规而撤下啊,维基有千千万万个使用者,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我不可能知道上一个使用者撤掉的理由。而当下的想法只会是“谁把这份资料撤掉的”而不会是“这段资料是违规的”,因为没有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自然就会认定那段资料是合法的阿。不然我提出申诉干嘛?阿不就是因为那段资料是因为违规撤掉又没讲是因为违规裁撤掉。我想把他还原成我记忆中的样子,然后就违规了,非常不合理阿。--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03:20 (UTC)[回复]
    若是说今天那段违规的资料,撤下的时候有特别标示 “受著作权保护,不可以放到维基上”,我自然会知道那些资料不能放,而不会再重新把页面还原,问题是它就没说明阿,自然会遵循前例,先入为主的认为那段资料可以放,不是吗?--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03:25 (UTC)[回复]
不能这么说吧?
我当初也就是基于曾经在维基百科上的资料,因此认定那是没问题的情况下而重新使用。
既然那段资料是有问题,是不允许的。
那怎么不直接把那部分的历史资料而移除?
难道我重新引用维基百科过去的历史纪录也是侵权的行为?--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5日 (三) 15:48 (UTC)[回复]
您所指的内容已被移除,确实属于应当移除的内容。在不理解版权规定的情况下,将曾经存在过的内容视作可以存在的内容,可以理解。不过仍然需要了解版权相关的规定,毕竟维基百科有许许多多疏漏之处,无法处处参考先例,还需更多自己的判断。如果您理解版权相关的规定,还请在下方留言说明为什么此等内容不应加入。--Tiger留言2021年9月15日 (三) 19:44 (UTC)[回复]
诚如你所说的,维基百科有维基百科有许许多多疏漏之处。未能发现到有人上传有版权的内容,是第一个疏漏。将有版权的内容下架后,并没有对其解释是因为有版权而下架,是第二个疏漏。又诚如你所说的,将曾经存在过的内容视作可以存在的内容,是可以理解的。换言之,我这次被禁言的理由,是基于两次的维基百科的疏漏而造成的
而我的行为,亦是如同你所说的是可理解的行为。今天若我是引用外部链接而受罚,那也情有可原,但我今天引用的是过去存在的页面,是因为你们维基百科的疏漏而出现的内容,为何我还要因此而受罚?我在申述文里面也说了,引用的都是维基百科的内文,纵使我不理解版权规定,但单纯将过去的页面还原出来,却受到了处罚。怎么会合理?--LiangJinWei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13: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