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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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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请将所有讨论移到讨论页,页面太长会不便于只希望投票的人士。-HW (讨论 - 贡献)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3:45 (UTC)

先行隐藏了旧讨论,要查阅自己开来看吧,迟点我就可能会将它们存档。-HW (讨论 - 贡献)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3:47 (UTC)
就移动意见区到讨论页吧。--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3 (UTC)
谁有空去看讨论页?是想掩饰吗?--220.246.107.176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5 (UTC)
温馨提示:如果将一个条目收进自己的“监视列表”中那其讨论页的更新情况都会显示在监视列表中。--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4:01 (UTC)
本页不足七天便达到了100KB,是否需要另设存档页?-HW (讨论 - 贡献)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9:53 (UTC)
  • 我还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你不能把内容写的让人看起来很重要,或者不像是单纯的宣传或者是广告?。所谓言不及意就是指这种状况。作为一个撰写者,写作前的整理和查阅是你的工作,不是阅读者的工作。所谓的衍生阅读和其他链结是让读者对这个条目产生兴趣之后,想要去知道更多的讯息。假如你撰写的内容让读者一头雾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感兴趣,或者是看不出重点,问题是出在读者身上吗?有的时候,新闻中会出现某个电视或者是电影的导演或制作,认为是观众无法理解他们的想法或者是逻辑,而对作品提出负面的批评是不对的,这样的说法通常会被接受吗?-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1:53 (UTC)

以下留言于2010年4月9日03:20移自投票区:

(!)意见,提删是因为你没有加版权或来源信息。书生的做法完全正确。--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03 (UTC)
(!)意见,我是有加上了正确的来源信息。希望你不要误会。--Power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14 (UTC)
(!)意见,已经被删档案的情况我不知道啦,但File:时の 专辑.jpg在你补充了来源地址后不就没事了。之前你填写得还是不够才被挂{{nosource}}。--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23 (UTC)

[1]又一个因为没有写档案来源导致提删的人投赞成票,自己理亏还要说别人无理。--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4:53 (UTC)


看到有人说自己从2007年加入到现在,看到书生提出删除多少多少云云,所以不配当管理员。这让我想起过去好像也是书生的罢免案,提出的人就像是现在一样,搞不清楚状况,把一般用户和管理员才拥有的权利混在一起,然后认为使用一般用户权利是错误的,可是却是要摘掉管理员的权限。

过去也对那些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提到过:一般用户就可以提请删除,你去罢免谁?连权限的可使用对象都搞不清楚,还要特别强调自己的老资格,或者是看过/参与过书生的罢免案,那么,我就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要请教这几位:你们在这里这么久,却连维基用户的权限区分都搞错,还要特别强调自己的资历,不更是让其他人觉得你们在搞什么?

所以,还要拿提请删除的数量来作为应该罢免的理由,然后还说自己看了很多书生如何的作为,以及无法写出一个条目为什么重要,却又要急著表现撰写而遭到删除的抗议,我只有两个字形容。-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9:28 (UTC)

请Cobrachen讨论时,不要恶意猜测别人动机,吃相极难看。现时事实是,一般用户有权提删,但有些人比一般用户更有权提删。而书生提删往往不按程序,不能以身作则,制造争拗,己经足以是支持罢免理由。我只看到,有些人以书生护驾自居,我这个只对公用事业管制条目有兴趣的人,都不得不发言。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9:39 (UTC)
管理员的权限是建基于信任,就我个人而言不能信任某人,当然投票支持罢免。我亦一直知道罢免管理员后该人仍然可以提删,罢免后一个人是否有权提删应该属于罢免目的的问题,而我不只为了不让书生提删这么简单,而是认为书生对收录准则的观点有碍中文维基发展,所以不应再获得整套管理员连行政员权限。最后,我对以是否写出重要性作为收录准则非常反感。仅此澄清。—Baycrest (作客) 2010年4月9日 (五) 19:56 (UTC)
那也只表示了支持罢免不是建基于书生是否尽责,而是因为他提删/删除了支持罢免者重视的(新手失误又好,非失误也好)贡献罢了。所以为什么结果还是用投票这种有违维基精神的方式来解决书生的争议,因为大家对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分歧已经到达了一个水火不容的地步,我觉得福佳没资格被维基百科收录,我觉得应该严格控制条目文字与非必要图片thumbnail的比例(特别是已经有{{commonscat}}的连接下),就这么样。--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23: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