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極(?—?),號容庵[1],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解元,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大理寺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四年丁憂,三十八年授檢討,三十九年以糾察被調南京別衙門用,歴南京兵部員外郎、尚寶司司丞[2],改任南京國子監司業。泰昌元年(1620年)被河南道御史安伸參劾,遂以病求罷,准許回籍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