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賢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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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賢(?—?),字淑顏,號省愚,山西太原府清源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授成都府推官,升戶部雲南司主事,監督南新倉,耗蠹一清,節剩以萬計,為大司農趙所器重。改吏部主事,三十七年典試河南[1],晉驗封司員外、考功司郎中,三十九年回籍養病[2][3]。後升陝西左參政,分巡鳳平道,以勞卒於官[4]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七年八月,吏部主事王宗賢、兵部主事胡思仲典河南。
  2. ^ 萬曆三十九年四月,准吏部驗封司郎中沈孚先給假遷葬,考功清吏司王宗賢回籍養病。
  3. ^ 萬曆四十年閏十一月,奪原任吏部考功司郎中王宗賢俸半年。故事:土司奏討升賞必繇撫按代題,先是萬曆三十八年雲南麗江府土官知府木增以從征順大等夷,助餉二萬餘兩,乞比北勝州土司同知高承祖、姚安府土舍高光裕等事例加級,宗賢時為驗封員外,遂題覆加三品服色。及撫臣周嘉謨、按臣鄧渼忝其違越,宗賢乃具疏請罪,自悔失於行查,部議當重加罰治,並追奪新加木增服色,如撫按言,以懲驀越,且申明舊例。從之。
  4. ^ 《清源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