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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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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式毅
滿洲國 第2任滿洲國參議府議長
任期
1935年5月21日—1945年8月18日
前任張景惠
繼任末任
中華民國 第2任遼寧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30年1月13日—1931年9月19日
前任翟文選
繼任米春霖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84年10月
 大清盛京將軍管轄區奉天府
逝世1956年11月13日(1956歲—11—13)(72歲)
 中國遼寧省撫順市撫順戰犯管理所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臧式毅(1884年10月—1956年11月13日),奉久,為中華民國政治家、奉系軍人及後來的滿洲國要人[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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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式毅出生於奉天城宣統元年(1909年)時曾公費留學進入日本東京振武學校,入陸軍士官學校第9期學習。宣統3年(1911年)歸國。早年曾追隨孫烈臣。1920年直皖戰爭,段敗。臧式毅時任西北邊防軍參謀長,被直系所俘,拘禁數月。1924年6月,臧式毅奉張作霖之命調回瀋陽,接替張學良的東北陸軍整理處參謀長一職。1925年任江蘇督辦公署參謀長。後孫傳芳攻奉,臧被執,羈押半年後獲釋。1928年,張作霖遇炸身亡之後,臧式毅與劉尚清等人商議秘不發喪,並且秘密派人告之張學良,使張學良平穩接管整個東三省東北易幟後,歷任東三省保安總司令部少將參議、東三省保安總司令部中將參謀長。1930年,臧式毅擔任遼寧省政府主席,在治理東北財政金融方面頗有建樹。任職期間清政廉潔。九一八事變前,聯絡張景惠多次向人在北京的張學良提出警告,尋求張提供有力前方支持,惟張至事變發生當晚仍消極以待,連臧守城時撥的電話也不接。事變時,臧式毅被日本關東軍扣押,軟禁3個月後。期間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每天去牢裡勸降臧式毅,其母送一盒鴉片,讓他服毒自盡。但最終投降日本,任奉天省長,其母自縊殉國。大同元年(1932年)滿州國建立後,出任鄭孝胥內閣民政部總長兼奉天省長,康德元年(1934年)改民政大臣,1935年5月任參議府議長、興亞國民運動大會總司令。1941年10月28日,以滿州國全權代表身分飛往南京,與南京汪精衛政權簽訂《日滿華共同宣言》。1945年,滿洲國解體後,臧式毅於8月30日遭蘇聯軍逮捕,押在蘇聯遠東監獄,後引渡至中國。1956年11月13日,病死於撫順戰犯管理所,終年72歲[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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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張志強「臧式毅」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人物傳 第10卷』中華書局,2000年
  中國國民政府
前任:
翟文選
遼寧省政府主席
1930年1月 - 1931年9月
繼任:
米春霖
前任:
張景惠
參議府議長
任職期間:1935年5月21日-1945年8月18日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