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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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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頃
出生862年
唐朝
逝世930年6月19日
後唐
職業唐朝後梁後唐官員

蕭頃(862年—930年6月19日[1][2][3]),子澄中國唐朝及其在五代十國時期的後繼政權後梁後唐官員,後梁年間為宰相

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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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頃生於唐懿宗咸通三年(862年),長安萬年縣人。他出身顯赫的蘭陵蕭氏,家族有多名宰相和要員,其祖父蕭仿唐僖宗朝宰相。父蕭廩京兆尹[4]蕭頃聰明有悟性,善於作文。[2]

唐朝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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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昭宗年間,蕭頃中進士,步入仕途。[4]歷任度支巡官、太常博士右補闕。任內,多有強勢軍閥們奏請在自己的節鎮為祖先設立家廟,蕭頃上表反對,拒絕了這些奏請。[2]

蕭頃任吏部員外郎期間,一次管吏部的僕射前宰相張濬的政治盟友大軍閥宣武軍節度使朱全忠派判官高劭來請求給自己的一個兒子蔭補出身官。[5]相關部門認為沒有先例,拒絕。張濬為了討好朱全忠,堅持要同意,甚至親自去指揮,官吏惶恐。蕭頃判道:「僕射不聚集郎官,就親自赴省上指揮公事,非南宮(官員工作場所)舊儀。」張濬聞之,慚悚道歉,蕭頃因此知名,朱全忠也讚賞他。[2]

後梁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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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朱全忠奪取帝位建立後梁,史稱太祖皇帝,蕭頃成為梁官員,歷任給事中諫議大夫御史中丞開平三年(909年),鄆州百姓劉郁於駕前狀告金吾大將軍石彥辭賣宅不肯交割,經御史台審理,未能追查到底,於是蕭頃與侍御史盧庥各罰兩月俸。十一月,詔蕭頃與太常卿李燕中書舍人張兗戶部侍郎崔沂大理卿王鄯、刑部郎中崔誥一同刪定律令格式。四年(910年)十二月,宰相薛貽矩奏稱李燕等重刊定律令三十卷,式二十卷,格一十卷,目錄一十三卷,律疏三十卷,凡五部一十帙,共一百三卷,敕令中書舍人李仁儉由閣門奉進,請求取名為《大梁新定格式律令》並頒下施行,獲准。[6]蕭頃請孔邈為御史。[7]後又任禮部侍郎、主管科舉,都以能力聞名。[2]

後梁末帝朱瑱貞明四年(918年)四月,蕭頃以金紫光祿大夫、行尚書吏部侍郎上柱國蘭陵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受任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拜為宰相。[8][9]進封蘭陵縣開國伯,加食邑四百戶。同月,朱瑱召刑部郎中、充史館修撰竇專入翰林院,遣崇政使李振問宰相:「竇專是宰臣蕭頃女婿,令中書商量可否?」中書省奏:「宰相的親戚不居清顯官職是避嫌之道,雖是舊規定,若蒙特恩,也有近例,不礙事。」朱瑱於是任竇專為翰林學士。[10]

貞明六年(920年)四月,蕭頃被任為集賢殿大學士、判戶部事;同月,尚書右丞李琪因與朱瑱近臣姐夫趙岩、國舅張漢傑交好而得以拜相,[11]很快蕭頃與李琪有了衝突。因李琪結連趙岩、張漢傑,蕭頃所言多不被採納。蕭頃外表謹慎細密,秘密觀察李琪過失。李琪性情粗疏,收受賄賂,經常把行賄的攝官任為正職。蕭頃奏報皇帝。朱瑱大怒,要流放李琪到遠方,李琪在趙岩、張漢傑介入下得免,然而被罷相。[2][12][13]

後唐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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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德三年(923年)十月,自稱唐朝合法繼承者的後梁大敵後唐皇帝後唐莊宗突襲攻克梁都城大梁。城破之際,朱瑱自殺,梁亡,領地被唐接管。莊宗認為蕭頃及其同僚宰相鄭珏等大量梁高官祖上世代為唐朝官員,本人卻不忠於唐,應被懲罰,流放了他們。蕭頃被貶為登州司戶。[14][15][16]後升濮州司馬。數年後,召回洛陽,遷太子賓客(榮銜,當時沒有皇太子)。[2]

莊宗的養兄和繼位者後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年)六月,蕭頃被任為禮部尚書。[2][17]當年,中書舍人馬縞奏稱明宗系旁系承統,應該如漢、晉以來慣例另立親廟,追尊親生祖先。詔下尚書省,集百官定議。蕭頃等商議後依馬縞所議。[18][19][20]

二年(927年)二月,蕭頃任太常卿,五月任吏部尚書。[21]八月,太常禮院奏:「莊宗神主祔廟,七室之內應該有所祧遷(移出主殿、改於偏殿祭祀)。」中書門下奏議,祧唐懿祖於偏殿,百官共議,蕭頃等奏請從中書省所奏,[22]獲准。[18]

三年(928年)閏八月,蕭頃改任太子少保(仍是榮銜,當時沒有皇太子)。[23]致仕[2]長興元年(930年)五月,以太子少傅卒,廢朝。[1]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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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五代史》史臣曰:如數君子者,皆互有所長,亦近代之良相也。[2]

注釋及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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