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家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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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武警部隊並不等於法國那類國家憲兵。(1)軍事警察職能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軍事糾察部隊承擔,武警並不能干預;(2)關於刑事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偵查權僅屬於公安機關、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保衛部門、監獄,而並不包括武警部隊;(3)行政警察職能主要是由公安部門的人民警察承擔,隸屬公安部門的武警邊防部隊也承擔部分任務。武警並不負責社會治安;(4)處置突發事件:由解放軍、武警、公安等部門共同承擔;(5)搶險救災:由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共同承擔。
武警部隊的主要任務是安全保衛任務、防衛作戰、搶險救災、參加國家經濟建設。其中安全保衛任務主要是保衛重點目標、重點設施、重大活動,安全保衛任務中的其他方面都是協助和參加,武警部隊本身並非主體。從總體上看,類似國家憲兵的職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各機關各部門共同承擔。Sgsg(留言) 2017年2月23日 (四) 11:09 (UTC)
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造假術語「軍糾」
[編輯]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軍糾。--Outlookxp(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6: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