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橡皮圖章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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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會不是沒有一點實際權力吧……[編輯]

如題。124.114.29.31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1:41 (UTC)[回覆]

人大代表的權利不僅僅是最後的表決權,還有對提案內容的修改權,還有對提出政治權力訴求的聯名提案權。Jg451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回覆]

理論上,人大有很大的權力,例如選出國家主席及國務院總理。但是大家想像不出人大會否決國家主席候選人。另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人大從未否決過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法案。這是否橡皮圖章的例子呢。Bourquie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0:13 (UTC)[回覆]

沒必要否決,政府提交的法律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和全國人大全體會議期間被大規模修改,既然政府提案的表決稿已經被修改成全國人大認可的版本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再否決呢?而且在全國人大主席團會議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上是有權討論政府的提案能否進入法律案立法程序,很多情況下政府的提案還沒提上日程就被否決了,只是網友沒把這樣的新聞當成人大權利的新聞。Jg451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回覆]

請舉例,並提出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利過的文獻證據。這要求不過分吧?--36.225.98.3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04:06 (UTC)[回覆]

不需要舉例,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聯組審議、全國人大大會代表團審議,這就是人大立法權力,人大的權利就是有權依照三讀程序修改行政機關提出的法律案和議案。自己經過三讀大規模修改的過程的新聞就是文獻證據。只是網友對立法常識的無知造成的。三讀過後,再否決就是多此一舉,因為這是在否決自己認可的提案修改版本。與其這樣不如在全國人大大會主席團會議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上直接否決政府提案的立法日程就可以了。Jg451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