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孫棐
姚孫棐(?—17世紀),字純甫,號戊生[1],安慶府桐城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姚孫棐是萬曆二十九年進士姚之蘭第四子,七歲就懂得寫作,天啟七年(1627年)中鄉試副榜,但捨棄州判官職;到崇禎六年(1633年)中舉人[3],次年(1634年)流寇侵犯桐城,縣民不懂軍事而恐懼,縣令楊爾銘連夜請求支援。參將潘可大來到,他帶領親友供糧協助;流寇圍城攻四十日,他不畏風雪登城,設置火器攻擊盜賊,城池得以保全。崇禎十三年(1640年)他成進士,獲授蘭谿知縣,以當地糧漕問題上疏減折糧餉;改任東陽後,發生許都之亂令東陽失陷,他命令主簿宋琦前往杭州求援,自己走到樓村山中,集結義士趙鳴皐等數千人謀求復城。其時城中有獄囚三十六人感恩其德行,城陷後沒有逃獄,他的兒子姚文鰲與囚犯合作,約定十七年(1644年)元旦義軍攻城時和應,同期宋琦也帶來遊擊陸超軍隊來到,因此收復東陽城。朝廷以此功勞陞任他為兵部職方司主事,再次擊退流寇;許都愈發薄弱,向紹興府推官陳子龍求撫,但巡按左光先厭惡他曾佔領城池,結果決定斬殺許都與黨羽三十多人[4]。
弘光帝繼位,他和朱芾煌、吳國琦、劉若宜、徐天麟、姜一學、周祚新、張印中、吳亮明、潘自得、王健、賀燕徵、黃衷赤、張大賡、張延祚、金邦柱、黃泰來、黃鍾斗、李長似、張拱端、徐肇森、荊廷實、許士健、劉星耀、陳璧、董念陛共事;當政的馬士英、阮大鋮與左光先不和,命人拿著彈劾的奏章讓他看,說:「左光先殺降有罪,你指證他可以升官,否則禍患將來臨。」他回答:「左先生是君子,我寧願連坐而死,也不能負他的心。」馬阮二人憤怒,誣陷他刺激左光先殺降,被逮入大理寺,因清朝軍隊攻入南京無疾而終,歸隱龍眠山建茅屋居住,永曆十七年(1663年)去世,年六十六歲,有著作《亦園詩集》十卷。康熙八年(1669年)鄉人思念他的守城功勞,請求讓他奉祀鄉賢祠,而蘭溪、東陽兩地亦入祀名宦祠[5]。
家族
[編輯]妻子方維儀,字仲賢,是大理卿方大鎮的女兒、崇禎十三年進士方以智姨母,擅長詩文[2]。
引用
[編輯]-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姚孫棐,曾祖希廉,庠生;祖自虞,贈知府;父之蘭,辛丑進士,知府,加銜副使。戊生,春秋房,丁未年四月二十五日生,桐城縣人,癸酉一百一十八名,會試二百十名,三甲一百四十名,工部觀政。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兵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朱芾煌、吳國琦、劉若宜、徐天麟、姜一學、周祚新、張印中、吳亮明、潘自得、王健、賀燕徵、黃衷赤、張大賡、張延祚、姚孫棐、金邦柱、黃泰來、黃鍾斗、李長似、張拱端、徐肇森、荊廷實、許士健、劉星耀、陳璧、董念陛雲。……孫棐,字戊生,桐城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歷蘭谿、東陽知縣。許都亂,與主簿宋琦、遊擊陸超復城,遷職方主事罷。妻方維儀,字仲賢,大理卿大縝女,工詩。
- ^ 道光《續修桐城縣志·卷七·選舉表》:崇禎癸酉(舉人)……姚孫棐 庚辰進士
- ^ 道光《續修桐城縣志·卷十二·人物誌》:姚孫棐,字純甫,之蘭第四子,七歲能文,中天啟丁卯副榜得州判,棄之歸。崇禎癸酉舉順天鄉試,甲戌流寇犯桐,桐人不知兵,一時洶懼;邑令楊爾銘星夜請兵省,委參將潘可大至,孫棐首率親友輸餉助之。賊圍城攻四十晝夜,孫棐風雪登埤,衣不解帶,廣置火器擊賊,城不得陷。庚辰試禮部得第,授浙江蘭谿令,蘭人素困南米,自邑運至南都凡三易船,十金而致一石,孫棐力請按撫具題改折;調東陽縣,未幾有許都之亂,東陽城陷,孫棐使主簿宋琦奔杭請師,自走樓村山中糾義士趙鳴皐等數千人圖恢復。時城中有獄囚三十六人素感其德,脫械不去,公子文鰲陰與相結,甲申元旦率義勇鼓譟至城,諸囚應之,殺賊甚眾;主簿亦偕遊擊陸超以兵至,遂復城。敘功擢兵部職方司主事,賊再來攻皆擊卻之;都窮蹙,乃詣紹興司李陳子龍請撫,巡按(左)光先惡其陷城,斬之並其黨三十餘人。
- ^ 道光《續修桐城縣志·卷十二·人物誌》:宏光南渡,馬阮與左有隙,使人以彈章示孫棐曰:「左光先殺降有罪,能証之則贈秩,否則禍及。」孫棐曰:「左公君子也,寧同坐死,不能負心。」馬阮怒,誣孫棐激變左殺降,逮下廷尉。王師南下,事解乃歸龍眠山中,葺茅屋居之,康熙癸卯卒,年六十六,著有《亦園詩集》十卷,己酉里人思守城功,請祀鄉賢祠,蘭溪、東陽亦入祀名宦。
參考文獻
[編輯]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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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雲鶴 |
明朝蘭谿縣知縣 1642年-1643年 |
繼任: 曾守意 |
前任: 錢源 |
明朝東陽縣知縣 1643年-1644年 |
繼任: 盛王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