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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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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格雷
簡·格雷
英格蘭女王愛爾蘭女王(有爭議)
統治1553年7月10日—19日
前任愛德華六世
繼任瑪麗一世
出生(1537-10-12)1537年10月12日
逝世1554年2月12日(16歲)
配偶吉爾福德·達德利勛爵
王朝格雷王朝英語House of Grey
父親第一代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
母親薩福克公爵夫人弗朗西絲·格雷
宗教信仰英格蘭教會
簽名簡·格雷的簽名

簡·格雷(英語:Jane Grey;1537年10月12日[註 1]—1554年2月12日)是曾短暫在位且地位有爭議的英格蘭女王。其繼位不僅違反《1543年王位繼承法令》英語Third Succession Act,就連登基的日期也有爭議,有人認英格蘭國王愛德華六世在1553年7月6日逝世當日她即成為女王,而被稱為「十三日女王」,另依英國王室官方網頁顯示,她是在7月10日被公布繼位,而有「九日女王」之說,無論如何,她於同月19日遭廢黜。

出生和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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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格雷是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長女,母親弗郎西絲·布蘭登亨利八世妹妹(瑪麗·都鐸)的小女兒,外祖母先前嫁給法王後又改嫁給查爾斯·布蘭登,因此珍的母親亦有資格繼承王位,在愛德華六世去世時,弗朗西斯還在世,但她放棄繼承王位(一說亨利八世限制她的繼承權),故繼承權落在她女兒簡·格雷與凱瑟琳·格雷瑪麗·格雷身上,三個姊妹成為英國王位的潛在繼承人,並因此命運悲苦。傳統上認為她是1537年在萊斯特的布萊德蓋特莊園出生的。但據現代考證,她的出生時間可能略早,在1536年底或1537年。

簡·格雷受了良好的啟蒙教育,當時貴族的女孩子受到高等教育是一種風氣,而簡·格雷就受益於這種風氣。她通熟拉丁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還與米開朗基羅·弗洛里奧英語Michelangelo Florio學意大利語。因為父親和老師的影響,她是個堅定的新教徒,並與蘇黎士的改革者海因里希·布林格通信。比起狩獵和聚會,珍更喜歡讀書學習,學者羅傑·阿斯卡姆來訪時發現她在讀柏拉圖的書,她說道:「在我父母面前,我無論是站,是坐,還是走;是吃,還是喝;是高興,還是悲傷,我都必須讀書,因為它是如此重要,如此完美,就像上帝創世一般,如果不的話我就覺得我像受到威脅,受恐嚇一般如同身在地獄裡。」

1547年2月,簡·格雷被送到托馬斯·西摩凱瑟琳·帕爾那裡,與他們以及公主伊莉莎白(日後的女王伊莉莎白一世)一起居住,直到1548年凱瑟琳死於難產。簡·格雷作為親屬出席了凱瑟琳的葬禮,期間托馬斯·西摩對她流露好感,她又在西摩家待2個月,直到西摩在1548年底被捕。最後,珍和第一代諾森伯蘭公爵約翰·達德利的小兒子吉爾福德·達德利訂婚,諾森伯蘭公爵是國內勢力最強的人。1553年5月25日,在達拉姆公館舉行婚禮,一起舉行婚禮的還有她的妹妹凱瑟琳·格雷與彭布羅克伯爵英語William Herbert, 1st Earl of Pembroke (died 1570)的繼承人赫伯特英語Henry Herbert, 2nd Earl of Pembroke,以及她丈夫的妹妹與弗朗西斯·黑斯廷斯英語Henry Hastings, 3rd Earl of Huntingdon,三個婚禮一併舉行。

繼任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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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八世曾剝奪女兒瑪麗和伊麗莎白的繼承權,但1544年又頒布第三繼承法予以恢復,若兩位均無子嗣,就令傳位他的妹妹瑪麗·都鐸一系(瑪麗·都鐸本人已於1533年病逝,因此被排除在外),透過排除瑪格麗特·都鐸一系的繼承權,避免使英格蘭王位落到蘇格蘭君主手中。先前國會在1431年的法案禁止了外國人在英格蘭繼承遺產。

在愛德華六世1553年臨死之前,姐姐瑪麗一直是王位推定繼承人,儘管1553年初他出台草案限制弗朗西絲·布蘭登一系的繼承權,但可能在諾森博蘭的說服下,臨終前他提名作為新教徒的珍做他的繼承人,並親自頒布有102名顯要人物簽字的英皇制誥,其中包括整個樞密院,貴族,主教和倫敦市議員,九月愛德華還讓議會通過了這份詔書並準備必要的令狀。

許多現代法學家認為君主不能違反議會的意志,在沒有通過新法案的情況下修改繼承人,因此珍對於王位的要求仍然理據不足,1553年7月6日愛德華去世,九日珍就根據那份詔書聲明她是女王,次日她搬進倫敦塔後,就被正式公布為女王。一般認為珍是被迫接受的王位,(受兩家父母操控)並且將在加冕禮上冊封丈夫為克拉倫斯公爵而非國王,這也遵從了議會的意見。

國王死後,諾森伯蘭公爵做了許多工作加強他的權力,最重要的包括他要立即搜捕監禁堅持信仰天主教的瑪麗公主,以防她聚集支持者。瑪麗在確認愛德華已死之後馬上從亨斯登英語Hunsdon的住所逃到了東盎格利亞以聚攬支持者,或在有必要的時候渡海逃走,諾森伯蘭公爵帶軍隊鎮壓,在他離開期間,樞密院逐漸從支持珍轉向瑪麗,7月19日樞密院宣布瑪麗為王,民眾歡騰支持,獲報樞密院倒戈的諾森伯蘭公爵選擇投降。珍被監禁在倫敦塔獄卒的房間,丈夫被監禁在Beauchamp Tower。8月3日,新女王進入倫敦,諾森伯蘭公爵8月22日被處死。9月議會宣布瑪麗為女王,指責珍篡位。

審判和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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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畫《簡·格雷的處刑》,保羅·德拉羅什

珍和他丈夫都被判為叛國罪,與他們一起的還有吉爾伯特的兩個兄弟,前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克蘭默。1553年11月10日,一個特別委員會開始對他們審判。審判在倫敦市政廳進行,這個委員會的會長是倫敦市長托馬斯·維特爵士,其他成員還有諾福克公爵托馬斯·霍華德、德比伯爵愛德華、斯坦利巴斯伯爵約翰·鮑徹。不出所料,所有被告都被判處死刑,珍被指控以女王的名義簽署了一系列文件,她被判決「按女王的意願,被活活燒死或斬殺」(傳統的英婦女犯下叛國罪處罰),但是帝國大使報告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後,赦免了她和她丈夫的性命,但也因為珍年輕,受人操控而犯罪。

1554年,一群新教徒在托馬斯·惠特亞領導下叛亂,這葬送了珍的性命,儘管他們對此一無所知,托馬斯突如其來的叛亂因為瑪麗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結婚,珍的父親,薩福克公爵和他的兩個兄弟,加入了叛亂,這導致了政府判決處死珍和吉爾福德。刑期最初安排在1554年2月9日,瑪麗為了使珍改變信仰改信天主教,延期三天,瑪麗派她的神父約翰·費克納姆勸說珍,費克納姆最初並不同意。珍沒有在他「拯救靈魂」的努力下屈服,珍成為他的朋友並允許他陪伴她直到生命盡頭。

2月12日,當局把她丈夫吉爾福德送往倫敦塔公開處決的地方塔山,並處以斬首。珍從窗口看到了馬車拉回她丈夫無頭的屍體,珍悲痛的喊道「吉爾福德,吉爾福德」,稍後珍被帶出格林塔,在倫敦塔內斬首(原定公開處決,但是他們怕她美貌高貴卻無辜處決引起人們同情)。倫敦塔典獄長約翰·蓋奇爵士要求她送給他一份小禮物留念,她把她的筆記本給他,上面有她看到他丈夫屍體時候寫下的三句話,分別用英語希臘語和拉丁語,大意是人間法庭屠殺了他的屍體,但上帝的慈悲一定會寵愛他的靈魂。

根據編年史,珍女王和瑪麗女王執政兩年,關於執行的描述,珍行刑前說了這番話:

善良的人啊,像法律所宣布那樣,我的生命將被結束,事實上,實際上,我認同違抗女王是非法的。但是按我的意願與利益來講,我由衷渴望我的罪責就此洗清,在上帝面前,在你們——篤信基督的人們面前,在今天。

然後她用英語,背誦了《詩篇》第51篇至第1篇把手套手帕遞給女傭,劊子手向她請求寬恕,她同意了,並請求他動作快點。她還問,「你能在我不躺下的情況下,砍下我的頭嗎?」劊子手說不能,於是珍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她沒能摸索着找到正確的地方躺下,她哭喊「我在哪?我該怎麼辦?」可能是托馬斯·布里奇特爵士幫她找到了地方。她說了最後一句話:通過你的手使我的靈魂受恩寵。珍夫婦被埋在St. Peter ad Vincula ,在格林塔的北側,她的父親11天後也被處決,母親1555年改嫁給國王侍從阿德里安·斯托克斯,最後他母親被女王原諒,允許並同她2個女兒在宮廷居住。

家族關係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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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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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傳統上認為她是1537年在萊斯特的布萊德蓋特莊園出生的。但據現代考證,她的出生時間可能略早,在1536年底或1537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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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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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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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格雷
出生於:1537年10月12日逝世於:1554年2月12日
統治者頭銜
前任:
愛德華六世
英格蘭女王
愛爾蘭女王
(有爭議)
1553年
繼任:
瑪麗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