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門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司門司刑部官署名稱。《周禮·地官·大司徒》有司門,管理都城城門開關,監督出入,查禁貨賄,通報賓客來訪。

西魏始置司門,隸屬地官府。隋朝改為司門司,為刑部四第四司,設司門侍郎二人、司門員外郎一人。大業三年(607年),正副官員改為司門郎、司門承務郎,各一員。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恢復司門郎中、司門員外郎的舊名。司門郎中正五品上,司門員外郎從六品上。管理天下諸門和關塞出入往來的文書政令,頒發度關的通行證明。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關司,正副官員改為司關大夫、司關員外郎。咸亨元年(670年),恢復司門司的舊名。五代十國沿置,北宋初年,設判司門事一員,以無職事朝官擔任。司門郎中為五品寄祿官,司門員外郎為六品寄祿官。元豐改制設司門郎中從六品、司門員外郎正七品各一員,管理關津、橋樑、道路禁令、廢置、移復,察官吏、軍民、商販出入時違禁。建炎三年(1129年)以比部司兼領,隆興元年(1163年)由都官司兼任。金朝元朝刑部不分司。

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設司門部,設司門郎中正五品二人、司門員外郎從五品二人,主事四人。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為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管理官衛、關津、郵驛、軍政、廄政、營造和河防的律令,編發囚軍、皂隸獄卒和刑部衙門、司獄司廳堂等營造之事。洪武二十三年(1396年)刑部按十二布政使司分司,廢除司門部。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歷史大辭典》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