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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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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質》,100卷,明代王洙撰。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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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質》是《宋史》的重修,旨在主張明朝繼承宋朝的正統,而將遼朝金朝皆列為外國傳。元朝稱霸中國以來盡削年號,稱之為元某某年。並以閏紀而非本紀來紀載,稱呼元朝諸帝本名而非廟號。另外要說明的是將朱元璋起義的元七十三年稱為大明元年,後在朱元璋稱吳王的元八十五年稱為吳元年。反應了明朝時期士人對於非漢族政權的敵視,以及民族主義的呈現。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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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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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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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14 列傳第1 後德上
  • 卷15 列傳第2 後德下
  • 卷16 列傳第3 外戚
  • 卷17 列傳第4 宗室一
  • 卷18 列傳第5 宗室二
  • 卷19 列傳第6 宗室三
  • 卷20 列傳第7 死節
  • 卷21 列傳第8 公主
  • 卷22 列傳第9 宰執一
  • 卷23 列傳第10 宰執二
  • 卷24 列傳第11 宰執三
  • 卷25 列傳第12 宰執四
  • 卷26 列傳第13 宰執五
  • 卷27 列傳第14 宰執六
  • 卷28 列傳第15 宰執七
  • 卷29 列傳第16 相業一
  • 卷30 列傳第17 相業二
  • 卷31 列傳第18 相業三
  • 卷32 列傳第19 相業四
  • 卷33 列傳第20 直臣一
  • 卷34 列傳第21 直臣二
  • 卷35 列傳第22 直臣三
  • 卷36 列傳第23 直臣四
  • 卷37 列傳第24 文臣一
  • 卷38 列傳第25 文臣二 儒林
  • 卷39 列傳第26 文臣三 儒林
  • 卷40 列傳第27 文臣四 文苑
  • 卷41 列傳第28 文臣五 文苑
  • 卷42 列傳第29 文臣六 文苑
  • 卷43 列傳第30 文臣七 文苑
  • 卷44 列傳第31 文臣八 文苑
  • 卷45 列傳第32 文臣九 文苑
  • 卷46 列傳第33 文臣十 文苑
  • 卷47 列傳第34 吏治一
  • 卷48 列傳第35 吏治二、循吏
  • 卷49 列傳第36 使事
  • 卷50 列傳第37 功臣一
  • 卷51 列傳第38 功臣二
  • 卷52 列傳第39 功臣三
  • 卷53 列傳第40 將才一
  • 卷54 列傳第41 將才二
  • 卷55 列傳第42 將才三
  • 卷56 列傳第43 邊將一
  • 卷57 列傳第44 邊將二
  • 卷58 列傳第45 邊將三
  • 卷59 列傳第46 君子一
  • 卷60 列傳第47 君子二
  • 卷61 列傳第48 君子三
  • 卷62 列傳第49 君子四
  • 卷63 列傳第50 忠義一
  • 卷64 列傳第51 忠義二
  • 卷65 列傳第52 忠義三
  • 卷66 列傳第53 忠義四
  • 卷67 列傳第54 忠義五
  • 卷68 列傳第55 忠義六
  • 卷69 列傳第56 忠義七
  • 卷70 列傳第57 忠義八
  • 卷71 列傳第58 忠義九
  • 卷72 列傳第59 忠義十
  • 卷73 列傳第60 孝義、烈女、節婦
  • 卷74 列傳第61 卓行
  • 卷75 列傳第62 隱逸
  • 卷76 列傳第63 小人一
  • 卷77 列傳第64 小人二
  • 卷78 列傳第65 小人三
  • 卷79 列傳第66 小人四
  • 卷80 列傳第67 小人五
  • 卷81 列傳第68 權奸
  • 卷82 列傳第69 佞倖
  • 卷83 列傳第70 叛臣
  • 卷84 列傳第71 降臣
  • 卷85 列傳第72 世家一
  • 卷86 列傳第73 世家二
  • 卷87 列傳第74 方技
  • 卷88 列傳第75 宦者
  • 卷89 列傳第76 夷服

[編輯]
  • 卷90 志第1 天文、五行
  • 卷91 志第2 律曆
  • 卷92 志第3 地理、河渠
  • 卷93 志第4 禮
  • 卷94 志第5 樂、儀衛、輿服
  • 卷95 志第6 選舉、職官、食貨
  • 卷96 志第7 刑法、藝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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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97 道統一
  • 卷98 道統二
  • 卷99 道統三
  • 卷100 道統四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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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府編修的《四庫總目提要》說《宋史質》「荒唐悖謬,縷指難窮,自有史籍以來,未有病狂喪心如此人者。其書可焚,其版可斧,其目本不宜存。然自明以來,印本已多,恐其或存於世,熒無識者之聽,為世道人心之害,故辭而辟之,俾人人知此書為狂吠,庶邪說不至於誣民焉。」明貶暗褒,使本書得以保存。